性骚扰系编造、卖假货是真
针对近日一女子发视频称被长期被性骚扰报警求助无果一事。16日上午,安徽马鞍山市公安局花山区分局通过其官方微博发布通报称,裴某发布的视频中称被威胁,被性骚扰,报警不予受理等言辞均为编造。目前裴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成立调查组,检察院介入
通报称,7月11日16时许,马鞍山市民裴某通过微博账号@春秋两不沾- 发布视频称被郭某楠威胁和性骚扰,辖区派出所对其报案不予受理。此事发生后,花山区分局第一时间成立调查组,会同马鞍山市局督察、法制等部门连夜取证,并邀请区检察院介入。
经查,今年1月,郭某楠通过微信以1000元的价格从裴某处购买了一条手链,因认为该手链是假货,多次联系要求退货遭拒,双方因此发生纠纷。后经调查证实,裴某所售手链确系假冒产品。其在视频中所称被郭某楠威胁、性骚扰,公安机关对其报警不予受理等相关言辞,均为编造;相关视频点击量达5000多万次,造成严重恶劣社会影响。目前,裴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当事人微博账号已被关闭。
新浪@微博管理员 16日上午发布微博社区公告,称账号@春秋两不沾- 于7月11日发视频称被长期骚扰报警求助无果。7月16日,@马鞍山花山公安 就此事发布警情通报,现已查明:裴某所售手链确系假冒产品,其在视频中所称被郭某楠威胁、性骚扰、公安机关对其报警不予受理等相关言辞,均为编造。根据《微博社区公约》有关规定,现已将账号@春秋两不沾- 关闭。
法律法条
根据《刑法》第293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根据《刑法修正案(八)》修订)。
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如何制止网络谣言的方法
1、首先,通过对网络谣言的类型进行分类,我们可以发现有相当一部分都是涉及政府工作或公共利益的议题。其实从传播学的角度来讲,之所以会产生以及传播网络谣言就是因为信息的不对称。
2、然后,针对谣言我们应该严格自律,网友表达的事由必须真实可靠,切忌为好玩、增积分、添粉丝而发布虚假信息。3、谨慎辨别,对网络发布的信息,尤其是“爆炸”性新闻,网民要提高自己对信息的辨别能力,不要轻信谣言,更不能传播谣言。
4、未经证实的信息不传播,大胆质疑、主动揭露谣言及虚假信息,以诚实守信的态度传播信息,开展讨论。
5、总之,一切没有根据的事情,我们不要太信以为真,针对群信息,网络信息,在自己身边的一定要有根有据才能去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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