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上午,期待已久的“悦花越有”传销诈骗大案终于迎来了宣判。传销头目刘玉龙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7年有期徒刑,并罚款2亿元;张勇判4年,罚款60万元;宋平判4年6个月,罚50万。
(庭审判决视频)
然而,罪大恶极的传销头目刘玉龙却仅仅被判刑7年,这样的震慑力显得轻于鸿毛,这样的轻判显得草草了事...传销犯罪得不到重罚,违法成本过低,传销泛滥谁之过?
法院宣判
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法院消息称,该院依法对刘玉龙等8名被告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一案公开开庭宣判。
经查明,被告人刘玉龙等人通过“悦花越有”系统平台,以可获得各种奖励为诱饵,要求参加者交纳费用以获得二星级以上会员资格,二星级以上会员按照推荐的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引诱、吸引会员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其行为均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依法应予惩处。
法院判决对刘某龙等8名被告人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判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部分被告人并处罚金。
具体判决如下:
这样的判决结果,貌似所有人都感到不服。
悦花越有“作恶多端”,头目仅判7年!
被骗的血本无归的受害者人,觉得判太轻!
悦花越有发展会员460万,层级多达115层,涉案金额上百亿元,在全国各地开展传销活动,影响极其恶劣,只被判7年,实在是难以平息众怒!
2016年是悦花越有一切罪恶的开始。
2016年7月,主体运营公司——北京中合农发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推出了号称消费返利的“悦花越有”电商平台,冒充国资企业背景,宣称与中合农发集团存在关联,但随后便被打脸。2017年4月中合农发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集团公司与“悦花越有”项目并无任何关系。
(中合农发澄清公告)
悦花越有通过消费100%全额返还和投资推广拉人头获利的方式,在全国各地吸引了“众多会员”,也都引起了有关部门的关注,2017年4月份,网上一直流传“悦花越有”被衡阳工商局查询,随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站上查看到了相关的行政裁定书。
在被衡阳工商局查处之后,悦花越有做了大量的维稳工作,大肆进行线下活动,给一大批“会员”洗脑,还变本加厉公开销售原始股权,制作完全不具有法律效用的股权证书。
悦花越有的疯狂生长,让越来越多的会员陷入“疯狂的沼泽”中,各大媒体都纷纷质疑悦花越有涉嫌非法传销,各地的政府部门网站也都发布了关于悦花越有的风险提示。
随着“云联惠”的倒下,为称作其翻版的悦花越有试图摆脱这一称号,将悦花越有更名为“悦天使”,并且将公司更名为北京悦天使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并在会员群里进行“舆论调控”,禁止会员将公司资料外传,并且进行给为隐秘的宣传推广。
正当悦花越有的会员们沉浸在更名后,渴望踏上“全新旅程”的时候,却发现悦花越有的系统后台停止了提现,这其实就是悦花越有准备跑路的苗头,引起了悦花越有内部的恐慌。
根据衡阳工商局的回应,悦花越有在2018年6月份左右被山东滨州警方查处,消息一出,会员们一片哗然。有内部人员透露,董事长刘玉龙准备了两张身份证件,正在办理移民业务,准备潜逃出国。
为了稳定军心,悦花越有在2018年7、8月发布多条通知,称服务器需关网升级,其实就是崩盘公告。另一方面,悦花越有团队极力捏造谎言进行维稳工作,在内部群里虚造声势,称公司到了最危难的时刻,需要资金支持,趁机又骗取了会员的钱财。
(升级官网公告)
悦花越有被山东滨州市警方调查后,山东滨州市警方积极取证,在2019年2月份进行了第一次开庭审判,该次审判连审了3天。
从网上流传的起诉书来看,悦花越有的领导团队可谓劣行斑斑,不仅有传销犯罪的前科,还有强奸犯罪的前科。
2019年4月该案将再次在沾化区人民法院第三法庭开庭公开审理,经过长达一天的公开庭审,刘玉龙还当庭认罪并请求判缓刑。再到5月24日的公审宣判,悦花越有刘玉龙等一干人的犯罪事实板上钉钉,无从辩驳。
关于悦花越有的种种恶劣影响,受制于篇幅所限,无法一一列举。但综上所述,已然让人认识到其罪行的恶劣程度。因此,对着这样的判决结果,许多人发出质疑:处罚这么轻,怪不得传销犯罪活动屡禁不止?
判罚太轻对国家、
社会的危害
事实表明,多年来,无论聚集式传销还是网络传销,一直是不少地方社会治理的毒瘤,而且久治不绝,不少传销案件的危害后果已远远超越传销本身。将“传销”和“血本无归”输入搜索栏,显示高达3570000多条相关信息。传销诈骗如今已经入侵到了各行各业,已病入膏肓!
表面上,传销犯罪看上去是一种经济逐利型犯罪,但实质上很多时候胜过其他类型经济犯罪。传销诈骗被称为经济领域的“邪教”,以拉人头方式不断发展下线,最终实现极少数金字塔顶端的人敛财的目的。非聚集式的网络传销诈骗更是将“上课洗脑”的精神控制发挥的淋漓尽致。
如今,各类传销诈骗案件屡出不穷,如雨后春笋般泛滥成灾。归根结底还是违法成本过低,而大部分的判决结果却不尽如人意。就如本案一样,如此危害性极大的传销诈骗,仅仅判刑7年,这样的震慑力,难怪传销诈骗会如此泛滥!
2013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规定了,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并实施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妨害公务、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等行为,构成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司法要准确把握犯罪性质的转化或者重叠,尤其需要洞察经济犯罪背后其他类型犯罪的实质特征。
仅仅交了罚款,就减轻刑事责任,这样的做法给人的理解就是“花钱了事”。对于这种扰乱经济秩序的“传销诈骗”案件,司法应不可认同“以钱抵刑”的做法,否则就会大大降低了犯罪成本,阻碍刑罚应有的威慑效应。
传销罪名成立,
“悦家人”为何还不清醒?
这又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那些被传销洗脑的会员,为什么在平台传销罪名已定的情况下,还是不愿面对现实,还要积极拥护平台和传销头目呢?
这些不愿清醒过来的人,得分成几类人,每类人心里的盘算都不尽相同。
第一类:下线众多的传销头目。
平台但凡有点风吹草动,他们上传下达,成为“维稳党”的中流砥柱。
你以为他们是赤胆忠心跟随刘总共患难,铁了心的跟着平台同生共死么?
不是,是因为他们下线太多,如果他们认罪承认自己在做传销,怎么跟下线交代?难道要他们老老实实把吞到嘴里的钱吐出来吗?
一旦承认平台不好,除了被下线逼着还钱,还很可能被打被骂被搅得家宅不宁。
所以他们只好继续死鸭子嘴硬,继续“维稳”骗人,一来为自己开脱,二来还可以乘机再捞一笔。
等到风头过去了,他们换个平台继续哄骗大家一起“发财”、“共谋大业”。
第二类:心知肚明的“玩盘”党
这类人特别精明,他们从一开始就知道平台迟早会崩,就是抱着薅羊毛割韭菜的目的进场的。
平台出事的时候,他们见风使舵,维稳如果占了上风,他们必定跟着使劲吆喝,因为他们知道这个时候还有一次收割。
平台情况不好,他们也不会骂骂咧咧去维权,毕竟这种人也都是有下线的,他们同样需要发表“维权”话术来安抚下线。
他们从不冒头,也不指望当“领导”干“大事”,毕竟他们是抱着薅羊毛的心态来的,薅完羊毛能安全退场就好。
如果因为“走多了夜路终遇鬼”,他们也做好了默认倒霉的准备。毕竟赌博,有输有赢,心态要好。
第三类:一心求财的韭菜们
这类人就是自带背景音乐《凉凉》出场的悲剧人物了,他们是从头到尾被欺骗的人,到了最后即使明知被骗也不愿意醒来的人。
一开始他们被平台高大上的宣传和收益给欺骗,被亲友上线热情洋溢苦口婆心的“发达”演说给欺骗,被微信群里“家人”们日进斗金的收益截图给欺骗……他们被这个美梦给蛊惑了,押上所有孤注一掷。
平台出事后,他们怎么敢相信?
媒体那么多的报道他们没有信,家人那么次的劝说他们没有听,平台一次次的动荡都安然无事,平台几百万的会员都还在,谁敢说这是一个骗局?
如果承认是骗局,就是承认自己的愚昧;如果承认这是传销,就是承认自己是传销分子;如果承认平台是非法的,那自己投的钱就真的一分回不来了……
有多少人抱着这种可怜的幻想,认为只要平台能够正常开网,就能给大家继续返钱提现?
这种白日梦,就算他们不愿意醒,也无法睡得安稳了。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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