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广东佛山中院发布公告,对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悬赏查找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举报人提供线索并得以执行到位,最高可获得800多万元奖励。
悬赏公告显示,佛山中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刘宇与被执行人梧州市保盈投资有限公司、王捷、藤县英联投资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佛山中院决定悬赏查找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
据了解,悬赏公告的执行依据是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粤民终1873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案号为(2017)粤06执902号,其申请悬赏标的额为86615020.08元。其中,被执行人分别为梧州市保盈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王捷)、王捷以及藤县英联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王敏)。根据生效法律文书要求,被执行人须履行支付借款本息暂计87937500元的义务,而失信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悬赏公告还显示,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承诺,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线索并得以执行到位的,由法院从执行到位款中,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10%予以兑现奖励。
此外,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息,在另一件民间借贷纠纷中,王捷也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案号为(2018)粤0606执12452号的执行案件中 ,被告王捷对被告陈健强债务的本金1600万元及利息,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采写:南都实习记者 陈培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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