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新国标的实施,市场监管部门一直在严查企业生产,力求从源头落实新国标。5月13日,常州市场监管部门突袭查处到首例违规生产销售非国标电动自行车企业。
据了解,常州市、区两级市场监管、公安和工信部门于13日,组织3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和公安干警,对常州电动自行车产业集中的武进区横山桥镇3家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开展联合突击执法检查。
现场检查发现,1家企业涉嫌未取得CCC认证证书,擅自出厂、销售电动自行车产品,且产品涉嫌不符合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
依据《产品质量法》第49条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同时依据《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列入目录的产品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另一家企业涉嫌生产企业地点发生变更,未按照规定向认证机构申请认证证书变更,擅自出厂、销售电动自行车产品。依据《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54条规定,未按照规定向认证机构申请认证证书变更,擅自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列入目录产品的,责令其改正,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上述两家涉嫌违法经营的企业,常州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进行立案查处,目前正在调查取证中。
接下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还会严查电动车生产企业无证生产、超出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生产、不按新标准生产、不按CCC证书生产、假借出口名义生产违标车辆、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等行为。
对于上述行为查证属实的,由认证机构依法对认证证书作出处理直至撤销认证证书,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责令停止生产并予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新国标时代,资质审查只会越来越严格。经销商一定要确认自己代理的品牌拥有合法的产品3C证书。否则就是销售违法产品,一旦被工商、质检部门查出,后果不堪设想。
来源:全球电动车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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