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美”,按照东汉许慎《说文解字》的解释,是“美,甘也,从羊从大;羊在六畜,主给膳也”,肥硕之羊,味甘可口,吃起来真是“美”,这是所谓“羊大为美”的来源,主导了中国人对“美”之来源的理解约两千年。
另一种解释来自当代学者的字源学考证:“羊人为美”。根据甲骨文和金文的字型,似乎是人的头上戴着四只羊角的形状,可能与巫术、献祭、图腾仪式中的舞蹈有关。
那么,这两种解释是对立的吗?李泽厚先生在《华夏美学》第一章“礼乐传统”中,试图统一这两种解释,认为“羊大为美”强调的是“自然感官的享受愉快”,“羊人为美”强调的是“社会文化的功能作用”,二者(自然性和社会性)是交融统一的。
不否定第二种解释也有一定道理,但对第一种解释更感兴趣。“羊大为美”主导华夏文化对“美”之来源的理解近两千年,并获得人们广泛的认同与传播,一定有其深刻的合理性(合乎千百年来人们的理解)。中国人习惯于把“味”、“味道”、“品味”等词汇兼用于日常饮食和艺术审美,这个现象本身就颇为“耐人寻味”。像中国的茶道,更是把生理上的饮和心灵的悟相结合,成为感性、理性、灵性与行为操作巧妙结合的艺术形式。在中国人的审美传统中,把味觉感受以及对味觉的描述“通感”于各类艺术作品的欣赏,是很常见也很有趣的现象。
换句话说,即使“羊大为美”这个解释是错的,然而人们对这个解释的广泛接受以及它对中国人的审美传统的深远影响,是切切不可忽视的。更有意思的是,在英文和德文中,把“口味”、“味道”一词用于审美活动或艺术鉴赏也很普遍,如taste和Geschmack。这说明“羊大为美”所揭示的味觉感性与艺术鉴赏的相通、身与心的相通具有跨文化的流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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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泽厚先生敏锐地指出,中国人的这种“味”与“美”的相通,甚至把生理欲求、社会意识和审美愉悦混在一起,恰恰说明很重要的一点,即——“中国古人讲的‘美’——美的对象和审美的感受是不离开感性的:总注意美的感性的本质特征,而不把它归结于或统属于纯抽象的思辨范畴或理性观念之下”。因此,“华夏美学没有Plato的理论而倒更接近于西方近代的Aesthetics(感觉学、关于感性的学问)。”
与西方文化相比,中国文化的那种“早熟”的世俗性(阿城),也影响到中国人的审美传统:“美”并不脱离感性而成为抽象的、柏拉图式的理念。有趣的是,反倒是今天的某些中国人(大概是知识分子受了西方文化如希腊观念之崇尚理性和精神、贬斥物质及身体的影响),在读到“羊大为美”或好吃就是“美”的诠释时,会觉得不舒服,认为太过于低级和感性。这种印象,很可能是中国知识分子对“美”或“美学”的“预设”(presupposition)过度抽象化、理念化、精神化的缘故。而当代流行文化,文学、影视、音乐、新媒体艺术等等,无论是西方的还是中国的,都越来越趋于露骨的感性,极尽感官刺激之能事,正是“下里巴人”的艺术对“阳春白雪”的美学的逆反、抗拒。再进一步,今天甚为流行的后现代“身体美学”成为时髦话题,也是对偏向于纯精神性的哲学美学的批判和反拨,从某种角度来看,这恰恰是美学界的“进步”。
最后想要说的是,美学在基督教神学领域中一直处于边缘的位置,随着当代神学界对希腊哲学以及诺斯替主义千多年来对基督教神学&信仰之影响的深入反思,或许在不久的将来,美学的位置将会逐步地从边缘向中心迈进,藉着“道成肉身”神学对身体和感性的肯定,发挥出难以估量的潜力。如果没有对身体和感性维度的高度肯定,基督教的神学美学只能悬于空中成为与现实难以相接的楼阁;如果基督教神学能够正视身体的正面意义和感性的神学价值,那么不但能够和当代的文化艺术对话,而且作为完美祭品的“逾越节的羔羊”不难与“羊大为美”形成更为深刻的“呼应”,彼此启发而带动更具创意的思考。想到这三者——“羊大为美”,“羊人为美”,“逾越节的羔羊”——某种直觉性的想象油然而生……谁能断言它们之间不可能存在本源性的联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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