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刚刚,中山交警发布消息:
我市首批交通违法人脸识别抓拍系统
已在博爱路市博览中心至紫马岭公园南门
对开人行隧道出入口两侧、
中山三路利和商业广场对开路段人行横道
试运行了!
5月6日起,
驾驶摩托车违规占用残疾人无障碍通道的
将罚款200元,记3分!
交警回应:
主要抓拍侵占无障碍通道
一天抓拍2241宗违法行为
中山将于 5月6日起正式启用博爱路市博览中心至紫马岭公园南门对开两侧辅道,以及行人过街下穿隧道,将正式启动电子警察,重点抓拍摩托车违法交通标志标线(摩托车穿越人行过街隧道)、摩托车不戴头盔、机动车违停以及摩托车、电动车或自行车通过无障碍通道的违法行为,并依法处罚。
为曝光电动车以及包括电动自行车在内的非机动车违规占用残疾人无障碍通道以及行人、非机动车冲红灯等交通违法,市公安交警支队还在博爱路市博览中心至紫马岭公园南门对开人行隧道出入口两侧、中山三路利和商业广场对开路段安装了首批共两套交通违法人脸识别抓拍系统,并已于近日开始试用!
其中紫马岭公园南门对开人行隧道两边出入口的人脸识别系统主要用于曝光电动车、非机动车违规占用残疾人无障碍通道,中山三路利和商业广场对开路段的交通违法人脸识别抓拍系统主要用于曝光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在人行横道闯红灯的违法行为。
人脸识别+大屏曝光!
据了解,交通违法人脸识别抓拍系统在对交通违法当事人进行抓拍,并经后台核查后,依法通过大屏幕显示违法驾驶人、行人的照片、姓名、身份证号等部分相关信息,用以警告当事人遵守交通法规。
不过,对于个人信息,比如姓名和身份证号都把中间重要信息隐去了。
截止4月23日,紫马岭公园南门对开人行隧道两边出入口的人脸识别系统曝光无号牌的摩托车、电动车、非机动车违规占用残疾人无障碍通道违法行为2241宗,其中有号牌摩托车69宗;中山三路利和商业广场对开路段的交通违法人脸识别抓拍系统已曝光行人、非机动车冲红灯1000余宗。
市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表示
目前只是曝光警告,但从5月6日起
有号牌摩托车将进行处罚
不过,非机动车辆以及行人的违法行为
只是进行曝光警告,不会进行处罚
律师说法:适度曝光不侵权
曝光驾驶违法人的照片、姓名、身份证信息,是否合理,是否侵权?
广东悦盈律师事务所律师刘伟荣认为,对这个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遵守适度原则的曝光就不构成侵权,而超过了必要限度很可能构成侵权。
从交警对违法者的曝光情况来看,属于有限曝光,违法者的姓名和身份证号都被隐去了一部分,这样的操作应该是为了方便违法者确认信息,免得其在处罚的时候扯皮。况且,交警也并没有曝光与违法行为无关的信息,曝光的内容控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
刘律师还认为,隐私不是违法行为的挡箭牌,首先,一个人在公共场所的行为根本谈不上隐私,公共场所本来就不是一个隐秘的场合,人们在公共场所的一切行为都是公开的,其次,公共场所的违法行为不涉及隐私,交警曝光的是不文明驾驶人的违法行为,违法是曝光的前提,违法者的违法行为与其隐私无关。所谓隐私,就是别人知道了以后可能会对当事人造成伤害的信息。
信息来源|中山发布、中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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