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塔河县迅速查处一起寻衅滋事案件,行政拘留2人。
1月24日,塔河县多个微信群中出现有人编造塔河镇居民蔡某某不实生活情况并诋毁政府形象的视频,对公共网络秩序造成不良影响。针对网络舆情这一突发事件,县委宣传部召集网信办、公安局网监科、塔河镇、民政局及电视台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召开紧急会议,立即启动《塔河县(局)网络安全应急处理预案》,并责成相关单位迅速调查处理。
经查,1月23日,在塔河县铁西街清风亭蔡某某住处,满某某、韩某某2人无事生非,制作了含有“塔河县政府搞形象工程”、“蔡某某残疾军人身份”、“政府未对蔡某某进行帮扶”等不实信息的视频,之后满某某将视频发送至名为“塔河人的万能维修群”的微信群里,后经多人转发造成了不实信息在微信公共网络中传播、扰乱网络秩序、给人民政府制造负面影响等后果。
1月24日,站前派出所民警对满某某、韩某某进行询问,并获取了满某某、韩某某违法事实的相关证人证言、网络微信视频、微信截图、书证材料等重要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公安部门于1月25日对违法行为人韩某某作出行政拘留十二日的处罚决定,对违法行为人满某某作出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决定。目前,韩某某已经执行行政拘留,满某某因病住院,延后执行。
网信办负责人表示,网信部门也会进一步履行主体责任,加大网络舆论生态治理,分析研判处置负面的网络舆论事件,同时,号召网民朋友做网络舆论的宣传员和监督员,共同营造干净绿色的网络空间。
来源:塔河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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