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暴力致死
暴力致死是最容易被发现的。在一次暴力案件造成死亡结果之后,通常会留下各种作案痕迹,导致警方或者他人在事后很容易发现蛛丝马迹。暴力致死一般需要持续性的殴打或者使用锐利器物进行伤害,而这是需要一段作案时间的。如果要致死,会留下痕迹,很容易被警方发现,因此暴力致死不会被惯犯使用。
暴力致死通常会分两种方式,各有各的特点。第一种,也是最常见的是殴打致死。殴打致死的造成方式一般是拳打脚踢,或者使用棍棒等器具殴打他人[5.1]。殴打致死需要导致内脏破裂,例如心脏,肠胃等,才会致命,所以不容易致死,也就是为什么生活中,大多数暴力案件不会造成死亡的原因。第二种,失血过多致死。失血过多能引发失血性休克,血容量不足超越代偿功能[5.2],导致死亡。造成失血过多致死大多数情况下需要作案工具,作案工具包括很多物品,比如尖锐的物品。用作案工具会留下指纹,被警方发现。
暴力致死容易被发现,效率低下,甚至可能被反杀,但是为什么暴力致死非常常见?有些人可能喝醉或吸毒,无法控制自己;可能被愤怒冲昏了头脑;可能模仿游戏中杀人。
虽然暴力致死效率低下,不容易致死;但是因为它的常见性,我们最需要提防暴力。提防的方式有很多个。远离喝醉或吸毒的,可能会对你造成暴力的可疑人物。走路时尽量往人多的地方走,不要走小路,抄近路。被暴力时往人多的地方跑,并大喊大叫引起注意,可以让群众帮忙控制罪犯。如果被暴力时附近没有大型道路或广场,三十六计走为上计,依旧可以尝试逃脱,对方如果想要尝试对你实施暴力,那么一定是有所准备的,因此对抗是最不好的方法,因为你的最终目标仍然是避免被伤害,因此你只要被造成伤害你就是失败了。但是如果无法逃脱,我们仍然有其他的选择。如果一个人要对你实施暴力,他一定是有它的动机的,在某些情况下,满足对方的需求,或者通过与对方协商的方式拖延时间等待救援也是一个不错的办法。事实上,即使自己完全不可以答应对方的要求,而单纯和对方拖时间,尝试让对方情绪平复,或者寻求逃跑的机会,都是可行的。如果自己运气实在不好,上述办法都行不通,那么与之对抗时,我们的重点仍旧是争取逃跑的机会,而非尝试打倒对方。毕竟,敢于采取暴力的人一般都是有准备的。
2. 烧死
1.对于作案人员来说,这种作案方法不会留下有辨识度的尸体,从而让人难以确认受害者信息,但是它的缺点也很多。比如作案人难以处理火烧的痕迹,所以案发后处理现场是一个困难的问题。并且在作案过程中周围群众会看见到大火所带来的红光,感到放射出的热量。受害人的喊叫也可能让周围的群众发现,从而让事情败露。
一般来说通常情况下有关火焰的有这几种死亡原因:
(1)休克。高温火焰或热气流作用于皮肤的感觉神经末梢,产生剧烈疼痛,并通过神经反射导致原发性休克。
(2)窒息。高温火焰和热气流的吸入可导致气道烧伤和急性喉头水肿,堵塞呼吸道,引起窒息。
(3)中毒。不完全燃烧产生的一氧化碳被吸入,通过肺泡的气体交换吸收入血,并与血液中红细胞内的血红蛋白结合,引起一氧化碳中毒。
(4)心脏功能障碍。心脏病患者在高热作用下可诱发窦性心动过速、心律失常、心房颤动、冠状动脉栓塞、心肌梗死、心力衰竭等。
(5)脑功能障碍。高热作用于头部,导致脑水肿、颅内压增高,最终出现脑疝,压迫呼吸、循环中枢,引起呼吸、循环功能衰竭。
(6)肾功能障碍。原发性休克可导致肾小球毛细血管循环功能障碍,肾小球滤过减低,氮质血症,最后导致急性肾功能衰竭。[2.1]
但是以上杀人方法几乎不可能在居民区或城区中出现,因为它极易被发现。因此惯犯杀人都会在野外或郊区进行。尽管它条件限制很严格,但它仍然是不法分子最喜爱的杀人方式之一,因为烧死可能会被认定为失火。火灾也是一种常见的灾害,并且在火灾中,所有的痕迹会随大火在最终一起消失。
那么,我们该如何提防自己身上出现的意外呢?
首先,烧死并不是一个我们在生活中要担心的问题。除非在城区外,所以我们要警惕他人要求与你一起去郊区。因为对方可能用隐蔽的方式点火来伤害自己,如果我们提前发现对方持有可疑物品,我们也应当寻求逃离的机会。尽量不要让自己身上着火,因为如果自己身上着火,就没有补救的机会了。在到达地点后,观察周围是否存在大量易燃物品,如果有,那么就不要让对方离开你的视线,跟随对方,在火灾发生后尽量蹲低,努力寻找出口求生。
3. 中毒致死
这种作案方式对作案人来说极其隐蔽,作案人只需购买毒物再投毒,让毒物进入受害人体内。受害人会像生病一样经过一段时间死亡。这种方式看似简单,但其操作仍有难度。例如如何让毒物进入他人食物中。获取毒物也是一个难题。 中毒后出现的种种现象也会暴露受害人的死因。从而让作案人暴露。
当外界某化学物质进入人体后,与人体组织发生反应,引起人体发生暂时或持久性损害的过程称为中毒。生活中的中毒有意外中毒、他杀中毒(投毒)、自杀中毒、滥用药物导致的中毒以及环境污染导致的中毒。在临床上可以分为急性中毒(毒物进入体内后24小时内发病)、慢性中毒(毒物进入体内后2个月后发病)、亚急性中毒(介于急性和亚急性中毒之间)。其中急性中毒起病突然,病情发展快,可以很快危及患者生命,必须尽快甄别并采取紧急救治措施。凡能引起中毒的物质统称为毒物,包括化学性毒物和生物性毒物两大类,前者为化学物质如药物、工业毒物、军用毒物等,后者又分为动物性毒物(蛇毒、河豚毒等)和植物性毒物(如苦杏仁、毒蘑菇等),此外还可从不同的角度对毒物进行分类。世界上已知的毒物有数万种,仅在市场上销售的毒物就在一万种以上。毒物的概念是相对的,某物质是否有毒与它进入体内的剂量有关,有的物质小剂量时是药物,在大剂量是就是毒物了。例如水是我们不能缺少的营养物质,但大量的水短时间进入体内就可以导致水中毒。[3.1]
中毒致死可以在各种地点各种时间各种场合出现。对方有可能想要伤害你,所以为了避免被毒杀,我们最好在人多的地方不要喝你离开一段时间后没有喝过的水,我们同时也不要喝来路不明的饮料。对方可能用的是粉末状的毒物,这些东西是难以发现的,你难以知道你的食物有没有被下毒,所以不要让对方接近你的食物。如果误食,在感到不适后,请立即前往医院就医。
4. 溺死
溺死也分成两种类型。第一种是淡水溺死。被淡水溺死会导致液体大量被血管吸收,使血液大大稀释,血容量增加,心脏负担增加,很快出现肺水肿,心律不规则,室性心律加快并发展为室性纤维性颤动,心力衰竭而导致死亡。第二种是海水溺死。海水由于渗透压较高,不但不进入血液,相反地可从肺泡壁毛细血管内吸出水分,造成肺水肿,血液发生一定程度的浓缩,从而导致死亡[4.1]。相对于海水溺水,淡水溺水会更加致命[4.2]。
溺死的出现率并不高,对方需要想尽办法把你扔进海中。但是溺死致死率很大,不过也有预防方法。如果要避免被害,不能去偏远的山塘,峡谷;或者有急流,旋涡等水情复杂的地方;也不能到江河湖海、水库等大面积的水域游泳。最好不要到对当地环境不熟悉的水域,不能再狂风、暴雨的天气游泳[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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