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控制人口,其实这并非今天的“专利”。古时战争众多,经常会通过强权去“增加”人口,有时候遇上后宫人口比例失调,也会通过政策去“平衡”和减少人口。
吴越争霸时代,我国就出现鼓励生育的政策
古代最著名的“计生政策”当推吴越战争时期的越国。在越王勾践“卧薪尝胆”期间,他暗中在国内推行了一系列强国措施,其中重要的一项就是“鼓励生育、增加人口”。勾践对于人口增长可能产生的“红利”非常乐观,因而推出的奖励也很大方。
《国语·越语》、《吴越春秋》里面记录,当时的越国对孕妇是进行完全对“公费保障”,保胎、生产,只要孕妇家人通知政府,立马会有专门医生上门服务。
具体奖励则是:如生的是男孩,奖励一壶好酒加一条狗,如是女孩,狗就换成小猪;如是二胎,政府就安排免费保姆,如是三胎,这孩子就由国家抚养了。相对当时越国的国力,这些奖励算是非常实惠的了。
越王勾践表示:其实这都是大夫文种的主意
单是鼓励生育还不够,越国还强令早婚,规定青壮男子不得娶上了年纪的妇女、老人不得娶年轻女子、女子十七后不嫁及男人三十后不娶,父母同罪。这政策下,一切“黄昏恋、姐弟恋”等均是违法的,看起来很粗暴,但乱世之下,百姓还有什么资格谈爱情谈浪漫呢?
当时的越国百姓其实很支持这些举措,越国得以很快就崛起,具备了打败吴国的人口条件。当然,越王“卧薪尝胆”是一个漫长的策略过程,涉及的地方还很多,越国最后能一雪国耻,也是举国上下齐心合力才能实现的。
管仲首创过多种国家战略,也是奇人一位
齐国的管仲也曾推行过类似的早婚政策,而且比越国”更为粗暴“:男子20、女子15就必须得初婚了。当时由于连年战乱,单亲和失孤家庭众多,管仲还通过“解决育龄男女性别失调”的策略来弥补。
在军队上,管仲开设了官方的“妓院”,首次让娼妓合法化;在王室内部,由于各王侯将军家里的女人严重“超标”,管仲也对此进行了节制,遣散了大量”无主之妇“(就是没有了男人的独居妇女)。这些妇女回到民间后再次与人成家,此举就大大缓解了当时的性别失调问题。
当时的齐国国王是齐桓公,著名的春秋霸主,也就是他才有这样的胸怀去采纳管仲的意见“遣散后宫”,齐国也因此很快崛起了。
刘盈:谁说我只会谈谈情说说爱?
西汉惠帝时代,15-30岁之间女子还未嫁的话,是要处“五倍”重税的。西汉实行的是人头税制度,五倍重税,相当于一个成年人一年的口粮,家里一人未嫁,就失去一个成年男子一年的口粮,谁还敢晚婚呢?汉惠帝刘盈在位的时间很短,具体的行政举措不多,恐怕他自己也没想到,自己的此举会是史册上不多的记录之一。
李世民:谁说女子不能二婚?朕就娶过不少了呀!
而到了唐代,“男子娶寡妇、寡妇再改嫁”也成了一项国策,什么“一女不事二夫”之类的,都是程朱理学后才给妇女们加上的枷锁,那时候根本就不存在“男娶二婚女不体面、女子须从一而终”的观念。《令有司劝勉庶人婚聘及时诏》就是唐太宗发布的鼓励人口生育政策,各地执行的成绩如何、鳏寡人口的多少,直接影响到地方官员的考核,在行政的严格程度上,算是“史上最认真”的了。
跟之前的推行早婚相比,唐代开始推行的“二婚”,也是我国历史上“最开明”的一项控制人口举措了,毕竟那些“有情人”终于可以合法地浪漫一回了呀!
总的来说,我国古代“控制人口”的目的多是为了“增加人口”,毕竟古时候就没有过人口过量的时代。今日我国曾短暂控制过“人口过量”,这不,又回到古代鼓励生育的路子上了。
只是对于这方面的奖惩举措,就不能再如从前般简单粗暴了!大家觉得我们有哪些方面做得连古代都不如的,不妨留言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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