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城镇围绕城市精细化管理,加强条块结合、部门联勤联动,从严快速查处擅自处置工程泥浆。
快来了解一下这次的执法内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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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某日,奉城镇城管中队执法人员在大叶公路S2高速跨线桥下北宋村区域,发现有两辆重型半挂牵引车和重型罐式半挂车正在处置工程泥浆,当事人未能提供工程泥浆处置证。《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六款规定:“禁止擅自倾倒、堆放、处置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违反本条规定的,执法部门可以暂扣当事人的运输工具”,执法人员据此暂扣其运输工具。
但当事人拒不配合,其中一人强行驾车逃离现场,而另一车辆驾驶员否认与逃逸车辆驾驶员认识。通过与公安派出所、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执法,最终查到逃逸车辆,并确认车辆所属单位。根据《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一)》关于“建筑垃圾、工程渣土面积20平方米以上或15吨以上;拒不改正;对公共安全、公共设施、公共秩序造成严重影响的,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奉城城管中队向涉案车辆所属单位作出了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遇到上述情况该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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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做法
一、明确检查重点。执法人员结合网格化受理平台投诉情况以及群众来电反映夜间出现泥浆车偷排现象,经过走访附近村委,分析认为,大叶公路、新奉公路是辖区内的两条主干道,路况良好,来往车辆多,但与主城区距离稍远,夜间容易形成执法盲点,违规泥浆车为逃避执法,多数由这两条路进入奉城。因此,执法队员按照制定预案在大叶公路、新奉公路划定夜间突击执法检查半径圈,采取便车机动巡查方式侦查情况。
二、联合执法。面对当事人拒不配合的情况,执法人员在控制现场剩余一辆泥浆车的同时,立即向公安部门取得联系。在头桥派出所的帮助下,执法人员通过监控探头锁定了车辆进出该地的视频证据,同时,根据车牌登记信息同步锁定了车辆所属单位。在奉城镇市场监督管理所的配合下,调取了该单位的注册登记信息,找到其所在地及法人代表。通过联合执法,确保了案件的顺利推进。
三、依法处罚。执法队员对此次擅自处置工程泥浆案件进行了全面深入调查取证,通过一系列调查,形成了强有力的证据链。根据《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一)》规定,对该单位擅自处置工程泥浆的违法行为作出了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并向其郑重告知了有关法律后果,让行政相对人心服口服。
特色亮点
整合渠道,提高违法行为发现率。
城管中队在现有投诉举报平台(12345市民服务热线、12319城建热线)的基础上,向村居发布中队投诉热线,同时,利用公安探头、网格化视频监控等信息资源,多途径发现违法行为痕迹,有效提升违法行为发现率。
错时执法,让违法行为无处遁形。
为打击各种性质恶劣的违法违规行为,执法人员开展错时执法检查,重点打击夜间违法行为。在发现违法行为时,依法快速处置,通过技术手段及时锁定涉事单位和人员。
部门合作,形成强有力的执法合力。
城管加强与公安、绿化市容、房管、规土、环保、水务、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联动,在各自专业领域相互协助,使调查取证事半功倍,为顺利破案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奉城镇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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