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上午,浙江杭州上城区春江花月小区一栋居民楼内,四室一厅200多平米的豪宅地上摆满了收拾好的行李。一名年轻的女子抱着一个年幼的小孩站在落地窗前,看着窗外的钱塘江默默发呆。
面对工作人员腾房,一名身穿连衣裙的中年妇女怒怼道:“不要碰我,我又不是罪犯,我住我女儿和女婿的房,你有什么权利让我们走!”
工作人员耐心地解释道:“判决已经生效了,要求你们腾退,你们之间的矛盾不是不腾退的理由,如果你需要谈的话可以去法院执行局谈。”
据悉,在此之间陈某是嘉兴人,与丈夫两人毕业后结束了异地恋,很快就结婚了。公公婆婆考虑到儿子还没有婚房,就将家中唯一的房子让给儿子与儿媳妇当婚房。随后公公婆婆为了避免两代人产生矛盾,便两人搬去婆婆的娘家居住。
而陈某在婚前曾于丈夫提议并购买了嘉兴一处新房,嘉兴的新房两年前就交付了,但是陈某与丈夫并没有搬过去居住。婆婆表示:“娘家那边还有哥哥弟弟在那居住,他们公婆两人在那一直住着也不是一回事。”并希望陈某夫妻俩能搬去嘉兴的新房住,将家中的老房子归还。
但这个看似合理的想法却被儿媳妇当场拒绝了,后婆婆得知儿媳妇的父母将老家的房子卖掉后,就一起搬进了嘉兴的新房内居住,所以儿媳妇才不肯过去居住霸占着老房子。婆婆知道后心中很不是滋味,自己为了夫妻两人的婚姻特意搬去娘家暂住,没想到对方父母既然卖掉房子直接入住霸占了新房。
因为这事,陈某夫妻俩多次争吵,陈某还曾多次提出离婚。随后婆婆将儿媳妇陈某告上法庭要求其腾房,归还家中的老房子,私下双方协调过多次,但陈某都坚持离婚,并要求离婚后要所有财产包括这个公婆给他们“暂住”的房子。
婆婆表示:“这辈子他们就这套房子,他们不同意将房子给陈某,而儿子的工资每月也只有5000块,每月还要给陈某二宝3500的抚养费,相当于都要我们承担。”
最后陈某获得了二宝的抚养权,和在嘉兴与丈夫一同购买的新房。而丈夫获得了大宝的抚养权,并成功将父母的房子要回。
考虑到当时二宝还是脯乳期,所以法院给多陈某6个月的延后腾房时间,对此丈夫与公婆并没有意见。6月期限到后,陈某与其母亲仍不愿离开,但在工作人员耐心的劝导下,最终离开了房产。
陈某归还房产后,婆婆松了口气轻声说:“可以离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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