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次在一位老总的办公室,老总在看一个文件,看了把它丢在地上,可见他很气。有什么文件值得他气成这个样子?
我就捡起来看,很小的事情。有一个经理,他签出来,我这个部门有一位特员,他某月某日做了什么好事情,请给他奖励。这非常平常的事情,然后就汇到人事室,人事室就签了,按照本公司奖励条例里第几条第几款应该给他两千块钱的奖金,然后到了总经理这里来了。
我请问各位,为什么总经理看到这样的文件会气得把它丢在地上,为什么?所以我就问他,这小事情而且很平常,你干嘛气成这样子?他讲了一句话,他说他们两个最了不起,一个告诉我要给他奖励,一个命令我给他两千块,我搞什么东西,我不要搞了,要给他们去给。你就冒犯了老总的尊严,老总什么都没有啊,老总两手空空啊,老总只想装一个东西,叫做最后裁决权罢了。如果你今天把这个最后裁决权都给我拿走了,那我干什么呢?我就被架空了嘛,对不对。
我建议各位,当了老总,你要记住你就两个手,一个手抓人事权,一个手抓财务权,其他你们好好做,那就好了嘛。靠我去做,我做,不就要累死了吗?你抓错了就糟糕,你去抓生产权你就糟糕了,然后人事权跑到人家那儿去了,你这时候赶快把住专项权,然后财务权一落空你就完了。当老总记住,我要人财两得,我人财两得就好了,我其他要它干什么?因为你只有两只手,你抓不了多少东西,最后的裁决权你一定要抓住。
那我不晓得各位,这件事你们怎么解决?怎么解决,那就是企业文化。如果你觉得一个告诉你要给他奖励,一个告诉你给他两千块,你就批,那你就惨了。为什么?大权就旁落了。他们商量好就可以去定,你只是签字而已,你变成标准的白手套,最后你越来越没有权,是你自己搞出来的。
所以他丢在地上是对的,他丢在地上就是在利用我,老实讲我不在那儿他丢在地上,他丢给谁看呢?我也很懂,你在我面前丢,就是要利用我嘛。那我既然当顾问,我就有责任被你利用嘛。所以我就把那个人事单位叫来,我说你不可以这样签,你这样签就是目无长上。他说我懂我懂,曾教授,你一提我就懂,我以后就签个名,什么也不写。我说你敢啊,你敢吗?你试试看。
对不对?人事单位签个名,空白。总经理又丢在地上,这次丢跟上次丢不一样,每次都要丢我跟你讲,一丢,你才有权;不丢,你就被架空了。又丢了,他说丢什么?我说他丢要把你叫来。像这种情形,要给他多少钱?只有你知道,我知道吗?那你空白,什么都不写,你要把我累死啊?该给他多少钱,查清楚了,告诉我。你看完了嘛,是不是这样?这就非常奥妙。
那个人事部门讲,那我这样没办法做了,我签也骂我,不签也骂我,那就存心要骂我了。我说不是,我告诉你要走第三条路。有没有发现中国人经常走第三条路,这个第三条路最聪明,我还是拿一张纸,我还是写,按照本公司奖惩规定第几条第几款这种情形应该也表彰,我是照写,只不过呢,我会附贴在上面,那个就是小抄。
老总接来一看,把小抄撕下来,然后拿起笔来,给他两千块。这才像个老总,这就叫做企业文化。隐隐约约,说不清楚,但是你会感觉到这样才办得通的。我希望各位知道,跟人有关、跟钱有关的都不可以说签好意见要给老板批,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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