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北京市2018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按照调整方案,自2018年1月1日起,以5%左右的增幅继续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进一步提升社会保障待遇水平,促进群众增收。
调整对象:
北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内,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含退职、退养人员)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
调整办法:
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双向调整 适当倾斜
1、 定额调整:每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
2、 挂钩调整
与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退休人员(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
与养老金水平挂钩:月养老金低于377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60元;月养老金在3770元及以上,低于527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月养老金在5270元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
3、 适当向高龄退休人员倾斜
65至69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70至74周岁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75至79周岁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8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再增加70元。
据人社部表示,调整后养老金人均增长210元左右,与去年基本相当,养老金平均水平将提高到近4000元。据悉,此次调整从1月开始补发,7月15日发放到广大企业退休人员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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