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样了!炒房客的春天真的要远去了!
国家政策基调变了,国家不再放纵,不再沉默,而是旗帜鲜明的向炒房客宣战了。
以前炒房客,还可以理直气壮的说,我炒房违法吗?我买卖房产,是市场自由行为,我违法吗?
现在,国家已经认识到自由是有前提的,炒房自由在严重损害群众利益之后,就不应该自由了。
房屋作为基本生活资料,和人民群众息息相关,房价的暴涨,造成了人民都买不起房,结不起婚,已经严重的损害了国家婚姻和人口增长。
国家已经认识到房屋和粮食食盐一样是应该管制的。
谁敢把盐价翻个几十倍的涨起来?房子亦然。
于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下简称住建部),作为国家住房最高政府管理监督部门,已经用行动宣布炒房,哄抬房价,不但违法,还是要“严厉打击”。
具体讲: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中宣部、公安部、司法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部分城市先行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的通知》。
在通知中,住建部严肃的,充满愤怒和肃杀之气的讲到:
“从今年7月初至12月底,启动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的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打击操纵房价房租、捂盘惜售、捏造散布虚假信息、制造抢房假象、哄抬房价、违规提供“首付贷”等投机炒房团伙”
“针对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投机炒房、操控房价房租、价格欺诈等房地产市场乱象,针对市场部分失灵,政府必须出手对乱象予以重拳打击。”
看到没有,那些通过法规漏洞,哄抬房价的炒房客,已经被国家定性为:“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而且是要“严厉打击”的。
炒房已经被定性为“哄抬房价,炒房投机团伙”。
一个“哄抬房价”,一个“投机”,两个词,住建部用的很明确,很清楚的,告诉我们炒房已经不是正常的市场经济行为,而是一种违法违规的行为。
炒房有理的时代结束了。
这个国家的定性,意义很重大。
因为在以前,对于炒房,因为政策不明确,各管理部门,对于炒房的行为,只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一些银行和管理部门的内鬼,还以不违法为由,暗地里与炒房客狼狈为奸,助纣为虐。
从而造成炒房免除了被打击,从而让炒房兴风作浪,逍遥法外。
当然,炒房客也知道自己是过街老鼠,所以他们也只是闷声发大财的进行炒房行为,面对舆论的口诛笔伐,一直沉默的转战全国,寻找对象,继续哄抬房价获取暴利。
而现在住建部已经明确了,哄抬房价的炒房行为,是要严厉打击的违法违规行为。
特别是住建部相关领导明确表示:“对于管理者、监管部门不作为、乱作为也要问责。对涉嫌隐瞒包庇、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部门和人员,坚决问责。”
以后,那些银行的内鬼和相关管理者,想打擦边球的和炒房客狼狈为奸,也变得不可能。
而且住建部领导还强调:“此次专项行动强调要发挥群众监督和媒体监督的两个监督作用。违法违规行为没有群众举报监督,很多现象就沉在下面,通知要求地方建立日常监管机制,畅通群众举报投诉渠道”,这是打人民战争的节奏呀。
因此,从黑暗中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的炒房,必将变成真正的过街老鼠人人喊打,淹没在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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