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拟案例】老李是市某局原党组书记、局长,2015年退休。老李过去是有名的“笔杆子”,平时就爱舞文弄墨,退休后更是笔耕不辍,时常有一些作品见诸报端,也给他带来不少乐趣。最近,老李遇到一件让他“头痛”的问题:接到了市某一家具有社会组织性质的企业邀请,让其参与年度内企业家联谊活动,并为表现突出的员工颁奖。对此,老李很“纠结”:不参加吧,觉得人家也是一片盛情,会不会让人感到自己装“清高”;参加吧,又觉得自己是一名党员干部,虽然已经退休,但党性要求不能降低,特别是对领导干部参加节庆活动有明确要求,可能不适合自己的身份。为此,老李致电“纪律先生”,到底应当怎么做?类似的情况,现在职的市某单位主要负责人老王也曾向“纪律先生”咨询过。
【“纪律先生”如是说】 “纪律先生”首先为老李、老王的党性觉悟点个赞。对领导干部(在职、退离休)参加节庆活动,中央和省、市都有明确要求,核心精神两个方面:一是严格控制,二是确需参与的,必须履行审批程序。为什么如此严格要求,我们不妨从以下几个角度理解。
1
正风肃纪的现实需要
近年来,一些地区、部门和企业、社会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热衷于做表面文章,片面追求轰动效应,助长了不良风气,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尤其是一些有企业背景的各种节庆活动,想方设法请领导干部“站台”,在社会上引起不良反映。为此,中央把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作为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重要内容,明确要求领导干部未经批准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安徽省节庆活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要求各类节庆活动不得违规邀请领导干部出席、领导干部不得违规出席活动;阜阳市委、市政府也发文要求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公务活动,未经批准一律不出席各类庆典、剪彩、奠基、开竣工仪式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等,不得在活动中挂名任职。
根据有关规定精神,领导干部参加节庆活动应该注意以下事项:首先,使用财政资金和资源的机关、人民团体、有关社团(包括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举办各类节庆、研讨会、论坛活动,要经过党委、政府审批。领导干部收到邀请时,一定要问清楚,这个活动是不是经过批准了。其次,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得出席和本职工作无关的节庆、研讨会、论坛活动。未经批准,领导干部(包括离退休领导干部)不得出席各类庆典、剪彩、奠基、开竣工仪式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等活动,不得在活动中挂名任职、发贺电贺信、题词题字等。再次,出席活动的领导干部不得收取举办单位以任何名义送的礼金、礼品、昂贵纪念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2
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长远需要
习近平总书记用“亲”“清”二字定义新型政商关系,为领导干部同民营企业接触交往划出了高线和底线,指明了正确方向。“亲”“清”政商关系就像一把标尺,校准政府官员与市场主体的关系,要求我们的领导干部一条高线坚持亲和,一条底线坚持清白,规范自身行为,提升服务能力,使双向通畅、界限分明的政商交往成为新常态。
老李、老王听了“纪律先生”的话后,反思了自己的处境,毅然决定,谢绝有关单位的邀请,不参加类似活动。
【“纪律先生”提醒】当干部是一阵子,做党员是一辈子。不论退休与否,党员身份都是一辈子的底色。特别对退休领导干部来说,因为退休前手中握有一定的权力,虽然退休了,在其工作过的地方和相关领域仍有一定的影响力。以适当方式发挥余热,是有积极作用的,但必须合规合法。
“珍重晚来风景好,黄花老圃殿高秋”。领导干部退休后发挥余热、著书立说也好,寄情山水、含饴弄孙也罢,都不要忘了来时的路。只有循着正确的道路,小心谨慎地走好人生的每一个台阶,才能“莫道桑榆晚,为霞尚满天”。
来源:阜阳党风廉政网
编辑:阜小布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