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见一则新闻,内容梗概是一个美国人在沃尔玛超市买西瓜的时候被盛放西瓜的货架绊倒,摔伤臀部,沃尔玛因此受到起诉,法院判决沃尔玛赔偿750万美元(约合4978万元人民币)。看过这则奇闻,我首先想到的不是美国的司法是不是公平,民权是不是得到伸张,我首先想到的是那些特别离谱的一些判决。今天我把这些判例搜罗了一下,请大家看看,当然本人没有任何政治立场,只是单纯的陈列事实。
美国又一个特殊的奖项叫做史特拉奖,专门颁给那些看似荒唐诡谲的案情和无理缠讼的原告。在这里列举几个,大家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如果哪位对这些案例的背景了解的更加深刻,也可以交流一下。
1.德州奥斯丁有位妇女告赢一家家俱店得到七十八万美元的赔偿,原因是她在该家俱店内奔跑时,被一小孩绊倒而扭伤了脚关节,店员没有制止小孩在店内玩耍。该小孩不是别人,正是她的儿子……
2.洛衫矶一位十九岁的青年得到七万八千元的赔偿,因为邻居开车压过他的手。为什麽会发生?那位邻居开车时,没有注意到这位青年正在偷他汽车轮胎上的车盖……
3.有位笨贼名,他在一家住宅行窃,当他试图从车库离开时,车库的自动开门装置坏了,门打不开,而回到房屋的门又关上锁住了。不巧屋主在外度假,於是笨贼被困在车库达八天之久,只靠一罐可乐和一袋狗食度日。义愤填膺的他怒告屋主的保险公司,赢得五十万元赔偿……
4.阿肯色小岩城有位 Jerry William 的屁股被隔壁邻居家的狼狗咬伤。狗为何咬他?因为他拿BB枪不停地打它,激怒了它。法庭判决邻居赔他一万四千五百元,再加医疗费用……
5.费城一家餐馆输掉官司,被迫付给一位来自宾州兰卡斯特的 Amber Carson 十一万三千五百元,因为地上湿滑跌碎尾骨。地上为何会湿滑?因为大约30秒前,她因争吵而将饮料泼向男友……
6.德拉瓦州克雷蒙一位小姐为了逃避三块五的门票,想从厕所的窗户爬进一家夜总会,结果摔倒跌破两颗门牙。结果她告赢了夜总会得到一万两千元,加上补牙的费用……
7.奥克拉荷马的 Marv Gresinski 先生。该天才买了一辆崭新的32尺长的旅行车(有床,有厕,有厨房的)。在回家的高速公路上,他把自动驾驶定在70英里的时速,就离开驾驶座到後面去煮咖啡了,最後当然出了大车祸。 幸好该位老兄还活着,并且状告该车制造厂而得到 175万元赔偿外加新车一辆, 理由是车子的说明书上没有说,不可以离开驾驶座到後面去煮咖啡。案子过後,该制造厂真的把这一条加在说明书上了……
这些判例是不是很奇葩,实际上这些判例在判决过程中也存在很多交锋,也有很多舆论交织其中,这些从现在的角度来看很难确定。但是实际上这样的事情,在美国法系中也不算什么新鲜事,在此再给大家盘点一下那些特别奇葩的法律条文。
1.“三吠法”狗叫三声,狗的主人要被罚款,甚至坐牢(这个显然让那些深受犬吠骚扰的邻居挺直腰杆了)
2.爱达荷州,不许给女朋友送一盒糖,除非这盒糖超出22千克重。(想要送糖示爱也是体力活)
3.肯塔基州的路易斯维尔,严禁捕鱼。谁想吃,只能使用弓箭射鱼。违者坐牢。(这个技能,奥运冠军了吧)
4.华盛顿特区,骑在马上捕鱼为非法;不准用手砸碗。(骑马捕鱼,不愧是牛仔之国)
5.美国联邦法律规定: 不得与豪猪发生性关系(靠,这是给什么人立的法?) ;每周四晚6:00以后不得放P(地瓜之类的不要吃,否则就可能坐牢) ;任何人不得销售其子女(这在哪里都不行吧)。
6.阿肯色州,男性可以合法殴打其配偶,但每月最多一次。(估计很多东北的兄弟知道了一定想移民阿肯色了)
7.阿拉巴马州,无论任何时候,将冰激淋卷放在口袋里是违法的。(这是针对精神病的吧)
8.夏威夷州,不得将谷物放在耳朵里。(神经病,以为偷太空种子呀)
9.印弟安纳州,任何年满18岁的男性,若与17岁以下的女性发生性关系,而且当时她又没穿鞋袜,那将课重罪。(兄弟们千万注意了呀!别全脱了)
10.印弟安纳州,圆周率在该州法定为4。(这地方肯定出不了数学家!)
当然,以上这些法律的产生肯定是有历史原因的,但是现在看来这么搞笑的法律条文是不是应该改变或者废除了呢?我想在美国这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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