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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介绍
近日,国民信托有限公司(简称“国民信托”)经法定程序,申请拍卖天津冶金钢线钢缆集团有限公司名下的房地产。天津市一中院裁定拍卖该房地产,并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发布拍卖公告,拍卖时间为2018年5月11日10时至12日10时。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北辰区国土资源分局,于2018年5月10日向天津市一中院发函,《关于停止天津冶金钢线钢缆集团有限公司土地拍卖程序的函》,认为“天津冶金钢线钢缆集团有限公司未按照《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简称“《暂行规定》”)的要求,在土地证到期前办理相关手续。”为此,特要求天津市一中院停止拍卖程序。
天津市一中院于5月10日作出(2016)津01执354号裁定书:决定暂缓拍卖。
二、主要问题及相关思考
(一)该案件中存在一些值得思考和讨论情形,主要包括:
第一,行政机关(本案中的区国土资源分局)能否通过函件的形式要求司法机关停止拍卖程序?
第二,该通知函中要求停止拍卖的理由是否合理,即土地证过期能否执行土地及地上建筑物?
第三,法院裁定暂缓拍卖的裁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就该案是否涉及“行政干预司法”的问题,我们暂且不论。关于北辰区国土资源分局通知函中要求停止拍卖的理由,笔者认为国民信托作出的三点反驳理由存在一定合理性,国民信托认为:(1)《暂行规定》并不适用于正常存续的国有企业因债权债务纠纷经法院拍卖划拨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的情形,天津冶金钢线钢缆集团有限公司并没有进行国企改革;(2)《暂行规定》并未就划拨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办理续期手续作出规定;(3)北辰区国土资源分局提交的函件中仅涉及一处房地产,对另外两处房产并未提出异议,但三处不动产拍卖却全部叫停,且异议人在曾经的查封、评估等环节并未提出异议。
(二)相关问题思考
1、关于土地证过期能否执行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的问题
根据《物权法》第147条“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以及《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1990.05.19】第24条“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人或者共有人,享有该建筑物、附着物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者转让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作为动产转让的除外。”的规定,无论是转让土地或其地上建筑物,其均应一并转让。且本案执行期间,执行法院在司法拍卖公告中已如实披露拍卖标的物的相关信息,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第14、15条有关网络拍卖信息披露的规定。
2、关于天津市一中院裁定暂缓执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问题
首先,就该裁定书中决定暂缓执行的事由为区国土资源分局致函法院要求执行法院暂时停止拍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法释(2004)16号】第21条第一款的规定:“人民法院委托拍卖后,遇有依法应当暂缓执行或者中止执行的情形的,应当决定暂缓执行或者裁定中止执行,并及时通知拍卖机构和当事人。拍卖机构收到通知后,应当立即停止拍卖,并通知竞买人。”执行法院裁定暂缓拍卖的前提是该执行程序中存在暂缓或中止执行的情形,《民事诉讼法》第231条申请执行人同意暂缓执行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正确适用暂缓执行措施若干问题的规定》【法发〔2002〕16号】第3条的规定:“(一)执行措施或者执行程序违反法律规定的;(二)执行标的物存在权属争议的;(三)被执行人对申请执行人享有抵销权的。”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8条等法律法规,对暂缓执行的情形做了明确规定,本案中行政机关要求停止拍卖并非暂缓拍卖的法定情形。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处理人民检察院提出的暂缓执行建议问题的批复》【法释〔2000〕16号】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生效民事判决提出暂缓执行的建议没有法律依据”,即便是同为司法机关的人民检察院也不能说暂缓执行就能使执行法院暂缓执行,(就中止执行的情形,请参看2017年11月27日发表于保全与执行公号的文章《执行程序中如何才能申请中止执行》)。
其次,天津市一中院在本案暂缓拍卖的裁定书中并未就暂缓执行的期限进行明确说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处理人民检察院提出的暂缓执行建议问题的批复》第10条第一款的规定:“暂缓执行的期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因特殊事由需要延长的,可以适当延长,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本案中执行法院裁定文书中并未说明暂缓执行的期限,且在区国土资源分局函件中就要求停止的期间的表述为“要求在核实相关情况,依法完善有关手续期间暂时停止拍卖”,阅读该份裁定后,总感觉此次拍卖程序要遥遥无期了。
再次,就天津市一中院在裁定书中以“决定如下”的用词,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21条有关暂缓执行的规定“应当决定暂缓执行或者裁定中止执行”,但笔者也在相关法律数据库中以“决定如下”为关键词检索执行裁定却并未见到有此用法,此处并非主要问题,笔者仅单方认为本裁定书中用词欠严谨。
三、结语
我们认为,本案中天津市一中院仅以北辰区国土资源分局作出的函件中要求停止拍卖为由而裁定暂缓拍卖的,确有待商榷。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就暂缓拍卖的事由已有明确规定,且对暂缓执行的期限也有明确规定,故执行法院应在裁定文书中予以明确说明。
附:本案例的相关文书
(1)天津市一中院(2016)津01执354号裁定书(拍卖裁定)
(2)天津市一中院《网拍时间告知书》
(3)《关于停止天津冶金钢线钢缆集团有限公司土地拍卖程序的函》
(4)天津市一中院(2016)津01执354号裁定书(暂缓拍卖裁定)
(本文责任编辑:杨巍)
附:系列文章
编者按:我们已陆续推出100篇针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财产保全与执行相关典型案例的分析解读,且已整编出版。我们从当事人角度结合财产保全与执行相关的法律问题,剖析最高法院裁判思路,期能对实务中的疑难复杂问题进行系统梳理,并从中吸取教训、总结经验,以供实务参考。正所谓"前事不忘后事之师",作者希望通过对系列案例的解读,帮助当事人在保全与执行程序中最大限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执行知识体系系列文章:
01:最高法院:如何判断财产保全是否存在错误以及相应证明责任如何分配?
02:最高法院:超标的额保全查封的判断标准、解决方式及救济渠道如何确定?
03:诉讼中的“行为保全”到底是怎么回事?(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04:被执行人到期债权的执行问题(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05:被执行人收入的执行问题(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06:最高院:诉前保全法律实务及注意事项(相关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07:保全的范围应如何确定?(24部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08:财产保全的解除及注意事项(18部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09:如何才能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18部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10:强制执行依据和管辖相关的法律实务问题(11部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11:执行行为异议和案外人异议中的法律适用实务及注意事项(7部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12:执行和解相关的法律实务问题及注意事项(6部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13:执行担保相关的法律实务问题及注意事项(12部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14: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死亡或终止时应如何处理?(14部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15:执行程序中变更追加被执行人相关法律实务及注意事项(11部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16:执行回转有关法律实务及注意事项(9部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17:申请执行和移送执行的法律实务及注意事项(10部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18:执行仲裁裁决的法律实务及注意事项(9部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19:执行公证债权文书有关法律实务及注意事项(一)(11部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20:执行公证债权文书有关法律实务及注意事项(二)(11部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21:执行程序中应如何要求被执行人报告财产?(9部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22:受让的债权应如何申请强制执行?(12部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23:应如何执行债务人的存款?(23部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24:债务人的股权、证券、期货账户资金应如何执行?(19部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25:如何对房屋和土地进行强制执行? (17部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26:当事人如何申请撤销执行拍卖?(12部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27:司法拍卖程序中评估价格太低当事人不服时应如何救济?(10部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28:强制执行过程中的"以物抵债"应如何处理?(18部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29:执行过程中法院应如何搜查被执行人的财产?(10部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30: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拒不迁出房屋应如何处理?(10部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31:执行过程中如何办理产权证照转移手续?(16部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32: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院指定行为怎么办?(7部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33:被执行人不按期履行义务时如何追究其法律责任?(13部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34:被采取限高措施的自然人能否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高管(20部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35:执行程序中一人竞买的拍卖能否合法有效?(5部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36:如何撤销破产拍卖?(9部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37:公司法定代表人被限制出境怎么办?(21部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38:执行程序中如何才能申请中止执行?(23部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39:强制执行过程中如何才能申请终结执行?(17部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40:申请参与分配债权的受偿顺序应如何确定?(8部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41:对执行分配方案有异议应如何救济?(9部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42:单独拍卖土地导致"房地分离"的拍卖行为应否有效?(10部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43:法定代表人被"拉黑",应如何救济?(9部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44:法院对执行异议不予受理或驳回申请,当事人应如何救济?(9部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45:执行程序中应如何确认利害关系人主体资格?(13部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46:案外人可否同时对执行行为和执行标的提出异议(11部法律司法解释及8个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47:什么样的执行异议申请会被认定为重复诉讼?(5部法律司法解释及7个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48:执行程序中应如何实现债务抵销?(11部法律司法解释及7个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49:被执行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应如何适用“先本后息”规则?(7部法律司法解释及6个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50:轮候查封债权人能否申请参与分配?(5部法律司法解释及5个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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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最高院:能否因担保人在执行和解协议中的担保承诺直接追加其为被执行人?
57:共有财产应如何强制执行?(11部法律司法解释及6个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58: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法律实务及注意事项(10部法律司法解释及6个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关于我们
作者简介
李舒律师 唐青林律师
均从事法律职业多年,实务经验丰富。专业论文曾发表在《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及《法学研究》等。曾代理多起在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疑难复杂案件并成功获得胜诉,参与办理的各类案件总金额累计达百亿元。领衔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中心及专业律师团队专门办理来自全国各地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团队“十大金刚”最低学位为硕士学位,全部毕业于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著名高校,均取得法学专业博士或硕士学位,理论功底深厚,实践经验丰富。在北京大学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等出版《公司诉讼法律实务精解与百案评析》《公司并购法律实务精解与百案评析》《企业家刑事法律风险防范》《公司保卫战》《公司法司法解释四裁判综述及诉讼指南》等法律专业著作十余部。团队深度耕耘的业务领域:公司法(含公司并购及公司控制权)、合同法、担保法、金融、土地与矿产资源法、工程建设与房地产法、高端婚姻家事纠纷、重大财产保全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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