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南京江宁区东城家园小区居民发现,楼下的金发农贸市场部分面积正在进行装修改造,听说承租方要在这里建设一个游泳池。
这本来可以方便小区居民健身,大家却纷纷表示不敢去游......
1
楼下开挖游泳池,楼上居民担惊受怕
居民反映的农贸市场位于小区居民楼一层。目前一部分面积正在装修施工,一位施工人员表示,这里要建成名尊国际健身馆,其中配备游泳池。
健身会馆的正上方就是居民楼住宅区
这么挖游泳池?!
难怪楼上人害怕
......
大家担心居民楼支撑柱压力突然增大,会对房屋安全造成一定的影响。也多次要求施工人员停止施工,但是对方却关起大门一直在内部偷偷开挖。
2
施工方称下挖游泳池具备相关手续
这样挖游泳池经过相关部门同意了吗?
施工的负责人王某表示,下挖游泳池有完备的设计方案,而且整个施工行为也是经过主管部门允许的。
那么,负责人口中的审批手续到底是啥?
施工现场外部的一份公示牌上写着:工程名称为南京明尊健身中心内装修工程。
公示牌上还附着一份由江宁区住建局房屋安全管理办公室出具的“说明”:现拟定在房屋一层增设泳池,已提供由上海都市建设设计有限公司出具的设计方案,房屋安全管理办公室要求严格按照图纸施工,不得影响周围业主的正常使用,不得进行违法建设。
那么,这份说明是否能够表明主管部门对下挖游泳池的行为许可了呢?
对此,江宁区住建局房屋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人表示,这份说明不能作为施工的审批手续。
负责人表示,这份说明只能证明根据设计方案,下挖游泳池不会对房屋安全结构造成影响,但并不代表下挖行为是合法的,施工单位以这份说明强行施工是不合适的。
根据《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挖建筑底层地面,不得擅自改变经规划审批确定的地下空间的使用功能、层数、和面积,确需改变的,应当经原负责审批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批。也就是说,下挖行为应该由城管规划部门进行审批、监管。
3
社区表示没有合法手续不准施工
但城管部门却是这么说的↓↓
他们之前在接到投诉时就介入了调查,但施工人员提供了住建部门出具的说明,其中有“按照图纸施工”等字样,他们就没有办法介入处理。
江宁区住建局工作人员表示,房屋安全管理办公室出具的这份说明的确有可能引起歧义。
下一步他们将对这份说明进行收回,并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针对居民们的反对意见,东山街道章村社区已经组织施工方,居民代表进行多次协商,目前已经拿出了初步的解决方案。
4只能通过调节方式解决?
目前,下挖游泳池的施工行为已暂停。
但是,下挖地坪的行为属于监管空白?
只能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
这样能够从根本解决问题?
类似下挖地坪建地下室、游泳池等施工行为到底归哪个部门监管,长期以来一直存在部门间相互扯皮推诿的现象。
江宁区住建局法规科负责人表示,房产部门只能对房屋安全问题负责,对于下挖行为是否合规,他们无权监管。↓↓
江宁区规划局法规科负责人表示,类似下挖游泳池,地下室等行为并不属于装修范畴,应该到规划部门报批。↓↓
江宁区城管局法规科负责人表示,没有规划手续就是违规施工,由城管部门直接负责查处。后期,城管部门将立即介入调查处理。
最终,三个部门工作人员均表示,通过这起事件,规划 城管 住建部门的权责已经分清:下挖行为是否合规由规划、城管部门负责审批监管,取得合法手续后如何施工则由住建部门负责监管。
工作人员表示,后期三部门将通力配合,各尽职责,第一时间解决居民反映的问题。
(何畔 陈雷 报道)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