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时有一条法律规定:官员若果断案不当,必须罚以缴纳一定数量的铜钱。这个规定,对于促进官员认真办案,很有作用。
钱若水二十几岁中进士,被任命为同州推官,主管司法事务。知州却是个糊涂官,审案时乱审乱判。一次,他判案后,钱若水与他争辩,惹得知州很不高兴。可是,他把案件上报后,很快被上级驳回,于是,州里的官员都受到赎铜处罚。
大家都罚款了,怨气很大。这时知州才承认自己错了,钱若水是对的。
可是,没过多久,同州又发生一事。
当地一个富人家的小丫环失踪了。丫环父母见没了女儿,便怀疑被主家所害,向州衙告状。知州命令主管州内文书薄籍的录事参军主审此案。该录事是个度量狭小且心狠手辣的人。因为他曾向此富人借钱,没有如愿,耿耿于怀。此次于是借机报复。审理中,他不管有无证据,就想当然给富家父子按上一个谋杀罪名,并说他们把尸体抛进河里,漂到远处,以致无法寻到。富家父子受不住严刑拷打,被迫说了假供词,自诬认罪。录事便把此案定为:
“富家父子谋杀婢女,一人为主谋,其余是帮凶,按律都应处以死刑。”
案子初审后,知州亲自复审。富家父子已遍体是伤,噤若寒蝉,见知州也不问青红皂白,再看两旁有各种刑具伺候,哪里还敢翻供,依然含冤屈招,只求速死。案子初、复审,相当顺利,大家都认为案情基本上查实,可以结案上报了。
但是,推官钱若水对审理结果又表示怀疑,说:“既然没有任何证据,连婢女的尸体都没有找到,怎么能如此断定是富家父子杀人?!”杀人重案需要推官签押同意,方可上报。钱若水把案卷压了下来,好几天不予理会,暗中派人去重新盘问犯人,并派人去寻找失踪丫环。
录事见钱若水如此拖延,心中不快,有意到推官办公处,挖苦他:“推官想必是受了富人的贿赂,想要免去他的死罪吧。”
钱若水理直气壮地说:“此案关系到几个人的生死,怎么能慎重一些呢?以后罚款、罢官,大家都有怨气。所以,我还要再仔细阅读案卷。”
案卷在他那里一压就是半个多月,知州一再催促也没有用。
一天,钱若水来到了知州衙内,对知州说:“我搞清了此案真相。经过查访,丫环只是为某事逃跑了,并不曾遇害。”
知州听完吃惊不小,忙问:“丫环在哪里?”
钱若水说:“我已秘密地派人把丫环找了回来。”派人把丫环领来。
知州见过丫环后,让她去后室,又把丫环父母找来问道:“如果你们的女儿没死,你们见到能认出她吗?”
“自己生的,怎么认不出呢?”其父母回答。
知州于是把丫环从后室叫出来,让他们相见。二老突见丫环,又惊又喜,哭着认回了女儿。
此时,知州才知此案又完全断错,差一点要枉杀无辜。愧疚之余,忙叫人把富人家父子释放回家。富人哭着不肯离去,对知州说:“如果没有大人的恩典,我全家就都没命了。”
知州难为情地说:“这是推官为你申的冤,并不是我。”
富人带上钱财跑到推官办公处。钱若水不肯接受他的谢意,说:“这是知州主管的案子,我哪里参与过此事。”
事后,知州说:“此案如没有推官钱若水固执拖延、暗中探访,一旦错杀人命,被上司查出,我们岂止是被罚赎铜而已,定连乌纱帽也保不住的。”于是,要为钱若水向朝廷奏本请功。
后来,钱若水步步高升,成为了宋太宗、真宗的股肱大臣。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