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了一本书《汉堡:吃的全球史》,从汉堡的发家史讲到了麦当劳全球化的问题,然而其中最吸引我的并非汉堡,而是作为其“配菜”的薯条。在我们的观念里,薯条是乏善可陈的快餐,好吃,但似乎并没有什么花样可言,而令人想不到的是,就连麦当劳都曾声称其最核心的产品是薯条而非汉堡。在一些欧洲国家,薯条甚至成为了“国菜”的一部分。
薯条的起源,不是麦当劳!
中国人认识薯条,十有八九是从美式快餐开始的。上世纪90年代,麦当劳进军大陆,人们才见到这个炸的焦黄的长条形食物。现在回想起来,我第一次吃到薯条蘸番茄酱时的心情,大概跟我的英国室友吃到醋溜土豆丝时的心情是一样的——土豆,原来还可以这么吃!
虽然在美式快餐里被发扬光大,但薯条实际上跟披萨一样,都是美帝的舶来品。从最早的“French fried potatoes”到简化版的“French fries”,都少不了开头的“French”(法式),很多人也就理所应当的认为薯条来自法国。
▲比利时薯条配蛋黄酱
比利时人可不这么认为,他们曾在2013年要求比利时文化部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申请,将薯条列为本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根据民间的说法,薯条最早出现在1680年的比利时南部,当地居民一直有吃炸小鱼的饮食习惯,当冬天河水结冰无法捕鱼时,人们就想到将土豆切成条代替炸鱼;另一边,法国人则拿出了确凿的证据,声称关于炸薯条的文字记载出现在1789年的巴黎新桥区。
▲坐落在布鲁日的薯条博物馆
在比利时的布鲁日甚至坐落着一家薯条博物馆(想起了柏林的咖喱香肠博物馆和巴塞罗那的火腿博物馆,欧洲人爱一种食物就要为它们开设一座博物馆嘛),博物馆的策展人提出西班牙有一道“炸薯角tapas”才是“炸薯条”的雏形。
▲西班牙的炸薯角tapas,通常会撒些辣椒粉
16世纪到18世纪,强盛的西班牙帝国霸占了当时的尼德兰地区,其位置就大致相当于今天的比利时和卢森堡,形状不规则的“炸薯角”慢慢演化成了今天手指形状的“炸薯条”。
然而,西班牙并没有趟这淌“发源地之争”的“浑水”,也真的是犯不上,南欧的物产那么丰富,自有本土的一套饮食体系,不像作为“欧洲十字路口”的比利时,以汇聚不同的文化著称,薯条这玩意对他们来说还真象征着某种荣耀。
炸薯条(French fries)为何被冠以“French”?
跟披萨从意大利被带到美国有些相似,一战时,美国大兵在比利时吃到薯条,立刻被它的简单和美味征服了。比利时的官方语言混杂了荷兰语、德语和法语,当时在军队中的主流语言是法语,所以美国大兵想当然的认为这是法国人的食物。
而这一“错”也被人们叫成了习惯。从炸薯条开始,“French fried”便被引申为“深度油炸”(deep-fried)的含义,比如同样常见的炸洋葱圈(French fried onion rings)和炸鸡(French fried Chickens),也被冠以“French”的名号,但其实它们跟“法式”没有什么关系,只是一种油炸食品而已。
看一只薯条如何在餐桌上反客为主
法国和比利时就薯条的起源各执一词,但不可否认的是,比利时人民是将薯条发扬光大的功臣。
▲“短粗”的薯条才是比利时人民的爱,装到三角卷筒里边走边吃
在这里,它从快餐店的小配角反客为主,出现在薯条专门店里。蘸酱也不仅仅局限于番茄酱,蛋黄酱才是薯条的“原配”。如果看到有人蘸着番茄酱吃薯条,比利时人多半会感叹一句:糟蹋了这么好的薯条!在一家薯条店见到20多种蘸酱也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
▲薯条博物馆的工作人员演示如何给薯条撒盐,抛到高空中才能使盐粒均匀分布
比利时的薯条多半比麦当劳那种美式的宽,这种“短粗”的身材才是他们心目中最标志的薯条。除了对土豆的品种和质量有严格要求,想要炸的香酥,比利时人会告诉你有两点关键:用牛油;炸两遍(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复炸”)。在“美拉德反应”的作用下,食材表面的水分蒸发,肉类的油脂氧化,淀粉类(如土豆)会产生焦香的香味,食物表面经过“褐变”,颜色也更加诱人。
所以,人类岂止热爱薯条,人类热爱的是全宇宙的油炸食品啊!
比利时人甚至把薯条放进了自家的国菜里——是的,薯条在“国菜”里出现不是英国人的专利,比利时的“贻贝配薯条”听起来似乎,Emmmmm,比炸鱼薯条好一点。
(一个更加纯粹的画风↓↓↓)
▲贻贝配薯条,堪称比利时的国菜
在薯条的“第二故乡”美国,其受欢迎程度也不输给任何一种美食。别的国家如果喜欢一种食物,就会想办法精进,而美国人表达喜爱的方式则是把它“快餐化和连锁化”——披萨=必胜客;咖啡=星巴克;薯条出现在了麦当劳里。
▲麦当劳的薯条真的不赖(认真脸)
在很多人的观念里,薯条是标准的“黄金配角”。汉堡+薯条+可乐是麦当劳最常见的套餐组合。然而,这一套餐最核心的部分,不是很多人以为的汉堡,而是薯条。因为主食往往因地制宜,比如根据素食主义者的需求,阿姆斯特丹有蔬菜汉堡;印度人因为宗教原因不吃牛肉;伊斯兰国家不吃猪肉,而用土豆做成的炸薯条却可以被各类人群接受并喜爱。
麦当劳的薯条在同行眼中称得上是“政治正确”了,市面上的快餐店几乎没有一家能超越麦当劳“酥、香、直”的薯条,汉堡王的总裁就曾非常沮丧的承认,“我们的薯条无法直立”,还特别成立了一个称为“绝密薯条”的研究计划。(不知道汉堡王的薯条现在怎么样了……)
薯条在美国的流行更多的还要归于历史原因。自打18世纪以来,美国人的饮食核心一直是“肉配土豆”的模式。(这个组合放到中欧和西欧很多国家也同样适用)二战期间,肉类的配给受到限制,薯条这种淀粉类食物成为餐桌上的主打。战争结束以后,人们对薯条的热爱有增无减,加上汉堡的流行,汉堡+薯条的搭配就成为新一代“肉配土豆”模式最好的诠释和延续。
薯条的freestyle
要我说,何必要像汉堡王那样在意薯条的形状呢,比利时人不也以自己短粗形的薯条为傲嘛。更何况,有些人还特别在薯条的形状上做文章,衍生出了各种各样的薯条。
比如早期在中国风靡一时的艾德熊,就以其卷曲薯条为特色;
麦当劳曾推出过的一种“扭扭薯条”也属于卷曲薯条的一种;
还有波浪形的薯条也比较常见,不知道这么做的初衷是否像不同形状的意面一样,更突出口感,也能锁住更多的酱汁?
波浪薯条还发展出一种“华夫薯条”,有一种“薯条排”的感觉;
有“短粗”就有“细长”,这种“鞋带薯条”基本上已经没有什么吃薯条的快感了吧……
原载于公众号【壹路吃(Yi-foodie)】
本账号系网易新闻·网易号“各有态度”签约账号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