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上午,官塘七屏山一带发生山火,案发后公安机关迅速出动,通过大量走访,在案发72小时内锁定嫌疑人,并于今天上午将嫌疑人陈某抓获。
在公安机关侦查过程中,官塘石湖51岁男子陈某进入警方的视线中。经查,犯罪嫌疑人陈某于案发当天早上7点52分从家里出发到森林火灾案发地,即其父墓地割草除杂,在该地吸烟引起森林火灾的发生。
犯罪嫌疑人 陈某
在坟前抽烟,把烟头扔了就起火了,没办法扑灭。看见有明火想扑灭。
4月1日中午12点左右,建饶镇秀溪村树皮寮茄子柯山发生山火。接报后,饶平县森林防火队伍及当地镇、村干部迅速前往扑救山火,并于当天下午5点多将山火扑灭。
事发后,饶平县公安局森林分局立即组织警力进行侦查,经初步调查,此次山火是由于建饶镇秀溪村村民王某埔祭祖时燃放鞭炮引起的,过火面积达113亩。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埔已被刑事拘留。
饶平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治安股长 陆喜煜:
2018年4月1日至10日严禁在全县森林防火区内一切野外用火。呼吁广大人民群众清明节期间文明扫墓,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凡违反禁火令的,一律拘留。对过火有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的,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潮州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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