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沙坪坝的业主反映,他们小区的物业公司把装修垃圾,分成了两个类型,竟然先后两次收取除渣费。
业主新房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富州新城。今年一月份,业主接房以后,向物业公司缴纳了每平方八块钱的装修垃圾清运费,并办理了装修手续。因装修需要,产生了装修垃圾。业主当时联系了物业公司,询问堆放装修垃圾的指定位置。可对方表示,没有指定的场所,只能联系指定的除渣公司上门清运,而且物业公司把装修垃圾分成了两类,分别为装修垃圾和建筑垃圾,而建筑垃圾需要另外收取费用。
接下来,物业的工作人员向业主是这样解释。装修垃圾和建筑垃圾的区别:水泥、河沙、砖头为建筑垃圾,其他的装修材料为装修垃圾。无奈之下,业主只好再次通过微信,支付了五百五十元,所谓的建筑垃圾清运费。
业主有点想不通,明明缴纳了每平方八块钱的装修垃圾清运费,为什么还要多花一笔钱呢?富州新城的其他业主和该业主遭遇相同,都被物业公司指定的除渣公司,收取了建筑垃圾清运费。
物业公司为什么不按照惯例,规划垃圾堆放点,供业主使用,定时统一清运?为什么要把普通的装修垃圾分为两类,并分别收取费用?
业主在购买房屋时,已经与开发商签订了《临时管理规约》,明确约定了房屋的除渣费用,按照房屋的建筑面积的固定价格进行收取。物业公司违反惯例,擅自增加收费项目。
目前来看,业主相比物业公司,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物业公司在接房时,提供格式合同,并要求业主进行签署,涉嫌霸王条款。因此,如果双方在理解上存在分歧,则应该倾向于采纳业主一方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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