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柳州的小伙伴
刚过去的小长假可给你爽翻了吧
其实,世上最幸福的事并不是休假
而
是
在家呆得好好的
突然就给你涨钱啦
告诉你一个重磅好消息
我市上调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啦!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提高我区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80号)文件精神,我市从2018年1月1日起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
看到这里
失业人员可以领到更多的失业金
是不是顿时满血复活了呢?
具体发放标准为:
累计缴费时间不超过15年(含15年)的,按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的一类地区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
累计缴费时间超过15年以上的,在按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的一类地区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80%的基础上,每超过1年增加一个百分点发放,最高不超过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的一类地区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99%。
目前,我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为1400元/月,按此标准我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最低一档由原来的980元/月上涨到现在的1120元/月,上涨140元/月;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最高一档1386元/月的累计缴费时间由44年缩短为34年;其他各档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均上涨10%即上涨140元/月。
所以,假如你在柳州丢了工作 这笔钱一定要去领
那么问题来了
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什么条件?
失业了就能领取失业保险金吗?
申领失业保险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领取失业保险金所需条件
从目前的法律法规规定看,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应当满足一定的条件。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和《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符合三个条件:
一是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是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申领失业保险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按照《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和《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申领失业保险金的程序是:
1.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15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2.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3.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各地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制定了详细的申领流程,有的地方还根据实际情况简化了申领手续,以便失业人员能够方便快捷地及时领取到失业保险金,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当然,计划赶不上变化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
难免会碰到一些问题,比如
企业不给职工开具书面证明怎么办
用人单位拒绝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的,失业人员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责令用人单位出具书面证明。因用人单位拒绝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导致职工无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职工应当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承担。
2018年刚开始
涨钱的好消息就来啦!
记得转发告诉更多人哦!
来源|柳州晚报
编辑|居小仙
——欲了解更多楼盘信息,
请拨打居柳州服务热线0772-96328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