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16时,槐荫区腊山派出所接分局指挥中心指令:辖区内发生一起入室盗窃案,涉案价值一万余元,嫌疑人被发现后,夺路而逃。接警后,腊山派出所民警王守会、刘文镇迅速出警,在案发现场附近将嫌疑人胡某当场抓获。
分局抽调刑警大队第三责任区中队和腊山派出所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经查,嫌疑人胡某(吉林省人,28岁)有多次的盗窃前科,反侦查意识极强,面对审讯,消极抵抗,拒不交待犯罪事实。
专案组发现了一个150开头的手机号码与犯罪嫌疑人通话频繁,确定此人与胡某关系密切。
经联系确定,该机主为胡某的女友王某,在王某的配合下,专案组民警迅速赶往胡某的暂住地,当场查扣字画、手机、笔记本电脑、手表和现金等疑似涉案财物。十个小时之后,在这些铁证面前,11月12日凌晨4时,槐荫警方成功突破违法嫌疑人心理防线,胡某也如实交代了今年11月10日和11日在槐荫区王府庄通过破门入室手段实施入室盗窃作案3起的犯罪事实。
专案组继续深挖细查,腊山派出所副所长程健通过疑似涉案笔记本电脑里的500余张照片,联系到电脑失主邵某——邵某于2017年4月份在淄博被盗笔记本电脑、字画、现金2000余元,涉案价值60余万元;通过疑似涉案笔记本电脑里的QQ号码联系到电脑失主孟某——孟某于2017年5月在商河县被盗笔记本电脑、手机、现金3000余元,并由此串并该地区入室盗窃3起。
至此查实违法嫌疑人在淄博入室盗窃5起、商河县入室盗窃3起,盗窃字画、现金、手机、笔记本电脑等大量财物,涉案价值6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分局成功破获“11.11” 系列跨市流窜入室盗窃案。
目前,胡某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记者 袁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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