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对清流县林业局原局长罗相忠贪污、受贿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罗相忠利用担任清流县林业局局长的职务便利,采用制作虚假项目材料、虚开发票等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共计1005.452258万元,其中人民币26.94万元未遂,数额特别巨大。
同时,被告人罗相忠利用担任中共清流县沙芜乡委员会书记、清流县林业局局长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或者索取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受贿金额365.24万元,数额特别巨大。
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当庭进行了举证、质证和辩论。被告人罗相忠近亲属、社会群众旁听了案件审理。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法庭将择期宣判。
来源:三明电视台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