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新楼市 文丨窦同
针对一个被业界称为“成都最强调规”的项目,开发商和部分业主代表即将走入一场听证会。
10月18日,成都市高新区公布了《成都高新区规划国土建设局关于“成都红树湾三期” 项目方案调整听证会有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称,听证会为成都万怡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对“成都红树湾三期”项目方案调整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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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区规划国土建设局关于“成都红树湾三期”
项目方案调整听证会有关事项的公告》
2017年6月底,成都万怡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向成都市高新区规划国土建设局提起对“成都红树湾三期”项目方案进行调整的申请,此次调规重点为“一栋商业体调整为五栋住宅”,成都新楼市曾对此调整进行公开:(一栋商业变5栋住宅!高新区一项目调规,开发商称成都商业体“趋于饱和”)。
2017年9月8日至2017年9月14日,“成都红树湾三期”部分业主代表杨林、陈华、刘洋、陈晓东4户及成都万怡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以利害关系人的名义申请对该项目方案调整有关事项进行听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成都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九条等的要求,高新区规划国土建设局决定召开听证会听取相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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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红树湾三期” 方案调整效果图示意
据悉,此次听证会中包括,高新区规划国土建设局政策法规处、高新区规划国土建设局规划管理处相关负责人、顾问律师、方案调整申请单位及利害关系人参加,另设旁听席10位,其中成都红树湾项目业主旁听席位6人,方案调整申请单位旁听席位4人;均按先到先得的顺序发放旁听证,发完为止。旁听人员不发言,并不得妨碍听证会秩序。
公告称,旁听人员应于2017年10月27日上午9:30前到听证会现场凭本人身份证件领取旁听证,旁听业主须提供身份证、购房合同复印件,非业主本人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书须明确委托权限),规划许可申请单位代表应持本人工作证、身份证和旁听证等。旁听人员于听证开始前提前10分钟入场。未领取到旁听证的人员不得进入听证会场,并不得妨碍听证会秩序,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听证会定于2017年10月27日(星期五)10时在高新区中柏路23号中和街道办事处四楼会议室举行。
其他更为详细的情况可以查看: http://www.cdht.gov.cn/zwgktzgg/108307.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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