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我写过一篇关于某律师喊话吴京的电影《战狼2》修改护照宣传属于违法行为,没想到引来众多朋友的激烈讨论,准确来说是对这名律师进行炮轰,甚至还有不少激进分子对其进行口语上的人身攻击。
那么具体情况究竟是怎样子的呢?可能很多朋友已经看过这条新闻,我就简单给大家概括一下事件是如何发酵起来的。
《战狼2》自上映以来,院线每日的排片量是呈逐步递增的状态,也就是说只要进了电影院,不管是因为口碑好,还是亲戚朋友推荐,哪怕你没有准确的目标想要看哪一部电影,有选择与没得选择,《战狼2》也就成了人们必看的一部电影,没有之一。对于这种现象, 站再心理学和营销学的角度去分析的话,在特定情况下,人大多数是没有选择能力的,需要外界帮其做筛选和决定。
其实看电影跟吃饭是一个理儿,安心享受是最重要的,但不乏也有一些所谓专业人士来“捧场”or“踢馆”,比如说看似专业,实质并不专业的伪美食达人和影评人,吃完我就吐槽,看完我就狂喷,不给钱公关我,老子就把你往死里写,对于这种人,说实话我认识好多,但为了生存也是迫于无奈。
既然说到为了生存,在现实社会里无非是博出位,在虚拟世界里无非就是骗流量,至于这位正义凛然的律师为何要说吴京的《战狼2》涉嫌违法,暂且我们还是要换位思考一下,姑且我们还是要感同身受一下,虽说我对律师这个职业不是很了解, 但我始终觉得律师是一门很神圣的职业,手捧法书、脚碾罪刑、心系正义,光明磊落且毫无私利之心可言。
可是看完《战狼2》的观众,回过头来看了一下这位律师的高言格律——《战狼2》涉嫌违法,对国家证件随意更改,误导公众制造社会矛盾,尊重事实,理性爱国,护照背面六行金字理应去掉!
实在忍无可忍了,觉得这个律师小题大做,打着正义的幌子,行小人之举,想要蹭热度走一波业绩,敢不敢自报家门?
其实我个人觉得艺术来源于生活却又高于生活,以PS过的护照作为电影结尾的压箱宝,无非就是给观众打上一针强心剂,艺术渲染的一种表达手法,情感共鸣的一种敲门方式。
再说的话,如果站在电影领域去看这种现象的话,说实话真的太常见了,比如说国产片里头演好多伟人的艺人,咋不见是违法行为呢?站在法律的角度,这就是侵犯肖像权牟取暴利。还有美剧里头那些嘲讽总统,狂炸白宫的场景,岂不是统统都违法了呢?
所以说,电影是一门艺术,不是我们生活里头的假想敌,要尊重创作成果,而不是刁钻取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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