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陈宗鹤先生
首发出品︱公众号“先生手账”(ID:czhapp)
1
今早起来后,先生又被一条新闻震惊了。报道全文是这么写的:
5月7日,深圳李先生一家带着2岁大的小女孩在销售人员闫某某的陪同下去新楼盘看房。李先生夫妻俩在屋内非常投入地各处观看此新房。但是几分钟后,他们发现女儿不见了,几个房间都没找到。后来走到阳台才发现,女儿失足掉在了1楼平台上身亡。阳台右侧的护栏没有安装玻璃,女儿是从此处失足掉下的。李先生一家认为销售人员闫某某没有提醒安全隐患,故女儿身亡的所有责任都该由销售全权负责。日前销售人员闫某某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逮捕。
事发楼盘
坠楼处,楼盘部分玻璃未安装
销售员逮捕通知书
我又搜遍了其他媒体的报道,没错,这个事故就拘捕了一个人:销售人员闫某某。
看完新闻后,让我感觉非常困扰。作为监护人的父母,去看房带着2岁的孩子,自己没有看好该监护的女孩,女孩失足坠楼。为什么把所有的责任全推在一名小小的销售身上?销售人员是没有义务帮你看护小孩的啊?保障孩子的人身安全应该是监护的责任与义务啊!
我在以前的文章中提过好多次,中国有些父母啪啪啪生下孩子容易,但要他们做好一名正常的父母却一个个不及格。你是去看房,不是去迪斯尼,身处未装修的18楼新房,撒手不管2岁的女孩,自管自看房,女孩失足掉下去难道父母就没责任么?就算你在迪士尼,也要看好自己的孩子啊!
前几天还有一则视频,内地某处开闸泄洪,一位母亲好奇,带着小孩跑到泄洪闸上观看。这个可是泄洪啊,那么危险的地方有什么好好奇的?难道还要自拍老铁666?结果一不小心,又是孩子失足掉进滚滚洪流中,人影都没一个了。警察赶过来,她还骂警方为什么不跳下去救?你在逗我么?这个是泄洪的洪水啊,是你自己没看护好孩子将它带到那么危险的桥上,现在掉下去你还想拘留谁?怪当初造桥工程师?
视频截图
其实很多人不知道“监护人”这三个字是有法律义务的,并非只是昵称。像掉入洪水这样的事件,重大责任应该归为这位母亲,从理论上来说警方是有权拘留母亲的。而且在欧美,因监护人父母的失误造成孩子死亡,父母被判刑的不在少数。只是中国大部分处于人情社会,鉴于你自己的孩子没有了,已经非常痛苦,所以警方也暂不拘留你了。但是无论人情再大,父母的责任就是父母的责任,别推给他人。
回到看房时女孩坠亡的事件中。我不会洗地销售人员和开发商完全无责,但是整个过程中,主要的责任还是在父母没有看管好小孩。打个比方,若是你看房子的过程中手机掉下去了,你会去怪谁呢?身为父母,孩子失足掉下,你悲痛的心情我们可以理解,但请李先生和李太太扪心自问下,你们真的没有内疚过一丝么?
说真的,这起案件中我认为父母监护不利的责任至少要占50-70%,而开发商疏漏没有安装齐玻璃的责任也要占20%,至于销售人员没有提醒最多占10-20%的责任。真要拘留的话,为什么不把父母、开发商一起拘了?或许这名销售自己都不知道哪里的阳台少块玻璃,现在凭什么全部的锅全甩给一名小小的销售?
老实人招谁惹谁了?
2
杭州蓝色钱江的保姆纵火案至今仍在发酵中,虽然纵火的保姆莫焕晶早已拘留,但是对当天绿城物业的消防隐患仍存在重大质疑。从消防车赶至现场、到接消防管、水压是否足够、灭火时间过长、和事后绿城物业极力遮掩疏漏、甚至某个权利部门将我的文章强行删除,绿城物业背后的每一个处都值得怀疑。
可现在网上2个“野生的记者”事前大声宣扬要去采访杭州纵火案,然后跑了趟杭州,采访了绿城几个高管,就回到微博上喊知道“真相”了。紧接着,几个人抱团骂林爸(保姆纵火案家的男主人)是为私心、为了钱,才锲而不舍的追着绿城不放。甚至污蔑抹黑林爸蹭热度的同时将小孩用金钱来当做筹码。
先生我作为持续跟踪此事的笔者之一,实在看不下去林爸被如此污蔑!先不说林爸因失去此生最爱的母子而心痛,他至今所有发表的质疑都是为了让绿城物业公开火灾当时真实的情况罢了。
现在可以证实的是消防大队早上5点07分接到报警,消防车是5点20分左右赶到钱江新城,但是直到6点48分才扑灭明火。7点20左右人被抬出。从消防出警的速度来看,13分钟以内属于正常的,没毛病。但是总共花了一个半小时才扑灭明火,将近2个小时才抬出屋内母子。这就太不正常了!
蓝色钱江公寓
2年前我父母住宅的老式小区也发生过人为纵火的火灾。
火源地在对面5楼,我们是听到有人大声喊救命才下楼发现着火了。此时为晚上9点,周围一片漆黑,几个老人爬在窗口上,滚滚浓烟从屋内侵袭而出,背后的熊熊火苗隐约可见。由于离消防大队近,消防车10分钟就赶到了现场。但是你知道老式小区的消防设施老旧概率比新小区大多了,而且老小区没有规划过停车位,许多车辆都停各自门口,使得消防车根本开不进去,被私家车一一堵住。
就在如此困难的情况下,消防员们前后从外部接两根水管一路拉到火灾现场,抬着两架扶梯进入,平行架在事发火灾的阳台处,一架扶梯救这些老人让其慢慢爬下来,另一架扶梯从阳台处喷水灭火。与此同时,还有一根水管从正门进入,一路拉到5楼,破门后灭火。(老式小区楼道内是没有消防栓的)
就这样复杂的火灾现场,消防队员也只用了15分钟就将明火全部扑灭,受困人员全部救下,当宣克炅回我消息时已在收尾工作了。
我们再回到杭州数一数二的“豪宅”蓝色钱江小区,对比之下,每层楼都有消防栓的豪宅,消防人员用了1个半小时才扑灭明火,你说这之中没有问题我会信么?
林爸的妻子5点11分打的最后一通电话,消防队5点15分到达现场时妻子和孩子们可能还都活着!是什么原因让火势蔓延了那么长时间才扑灭呢?很显然,要么就是消防队的问题,要么就是物业的问题,二选一,没有其他了。而按照我以往经验,我肯定更相信专业的消防队多一些,那么林爸至始至终的质疑绿城物业有什么好指责的呢?
林爸的要求其实也很简单,如今种种现象表明绿城物业在消防上有重大疑问,可至今没有一方完全公布案发当时物业设施、保安、消防的所有细节。只有当真相全部还原后,再来谈后续的法律程序,这是作为受害者家属的林爸再正常不过的要求了吧?
【视频】附上一段浙江卫视对蓝色钱江的报道
我就搞不懂那些洗地与污蔑林爸的人良心何在?我们说到底,林爸住着2000万的房子,养着一家五口人,请着贴身保姆,自己的童装企业绩效也如火如荼,早已财务自由的林家仅仅是要你赔钱么?
每天活在痛苦中的林爸老老实实地追求着真相,而绿城物业却到处篡改消防记录。绿城集团,作为浙江最大的房企开发商之一、作为浙江政府关系最紧密的企业之一(房地产企业比马云的政府关系强多了),我微信上只提了一句“绿城物业消防是否耽误救援目前尚未知”,文章就被莫名其妙删除,我们都会担心真相,林爸不会么?
老实人招谁惹谁了?
3
我们总是以善意的一面来看待这世间,因为我相信世间的善意与信任才是人与人间最有效率的连接。
去年周末,我在某机构借用上海市信息管理学校的教室里学日语,下课后天降暴雨,雨水量达到能见度不到20米的密集程度。当时赶着回公司,钻入车内后,后视镜完全漆黑一片。倒车时“咣当”一声不小心撞到横停在后方一辆大众的尾部,尾灯撞裂。
由于大雨磅礴不知何时停,等交警与保险公司来处理的话,至少要2个小时。这位大众车主是该学校的一名老师,接到电话后打着伞下来看了圈,跟我说了句:“算了,这点小剐蹭,不要赔了。你走吧。”
当时我就被感动到了。
虽然我赶时间,但是是我全责,不能就此不管。我跟他说,你把手机号留给我,我一定会帮你修好,赔付你所有钱款。最终互留手机后我便驾车离开。
当然后续我主动找他,一起到维修部修复完整。懂车的人可能知道,尾灯是没有修的,只要一丝玻璃破损就得全部更换,而且是两个尾灯要一起换成原装新的。所以并非小剐小蹭,如果我当时就跑了,那这位老师事后修车就亏大了。故至今我都非常钦佩他的气量与信任。
事过一年,前几日我开车上班途中,一辆电瓶车由于车速过快,刹车失灵,侧面撞到了我。
早高峰车辆较多,所以我并没当即下车,而是停到马路对面人少区域后,下车查勘:后备箱侧面凹下且掉漆。骑电瓶车的那方是名50多岁男子,马路对面的他并没有跑掉,只是呆呆站在那里不知如何是好,他也知道我的车修起来不便宜。我让其走过来后,攀谈了两句。得知这辆电瓶车刹车已经坏了多时,他每次都是靠鞋底在地面上摩擦来帮助刹车。这次速度过快,摩擦力不够了,电瓶车不仅近15米的刹车距离没刹住,慌乱中还转到了加速的旋钮,故撞到我。
此时,我突然想起了去年暴雨中那位老师善意与气度的画面。于是跟他说:“算了,不要你赔了。但要注意,再怎么省钱,电瓶车的刹车不能不去修。这次还好你人没有受伤,万一下次没刹住造成重大事故甚至重伤以上,不仅我们说不清楚,你更因为不去修个刹车而得不偿失。”对方在笑容中频频点头,连说对不起与知晓了。
“没事了,你走吧。别忘了,一定要去将刹车修好啊!”我继续赶向公司。
我这人很大度么?我并不觉得。公司里的生意每次采购我都会精雕细琢。但是路遇意外总有时,考虑到时间成本、精力成本、以及对方也并非故意找茬,综合下来后,不如选择“怀揣着善意”对待这个世界吧。
4
可同样是交通事故,并非所有老实人都像我那么幸运。
前几日听电台,交通事故法律援助频道。一位车主的儿子打电话过来求助,由于也是一起私家车和电瓶车相撞的交通事故,导致电瓶车上老人身亡了。但是交警通过监控与行车记录仪回放后,开具责任认定:认定轿车是无责的。显然,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应该是电瓶车违规在先(如穿红灯或乱穿马路等)引起的交通意外。
可是麻烦的事情远远没有结束。那位电瓶车老人的家属们拉着横幅、举着遗像,天天在求助者的家门口闹事,嘴里整日喊着“以命偿命”。这种情况已经十几天了。害的求助者有家不能回,老婆孩子的生活也被完全打扰了。问该怎么办?
电台里的律师回答,你可以报警,让警方来阻止他们干扰你正常生活。此时,求助者又百般无奈:“找过警察了,警察说他们也没办法。首先我只是肇事司机的儿子,其次我也没权没势啊,如果我真有权有势让交警作出假的定责书,他们也不会有这机会在我家门口闹十几天了啊!”
律师听完,长叹一口气,哭笑不得:“这也是我们工作中遇到最麻烦的事情,你只能向再上级的公安部门反映,让他们监督保障你的正常生活。否则这种情况还真没法解决。”
其实这段对话也让我听得哭笑不得。
这是一起证据都确凿的交通事故,事发视频双方都能看到。正常流程应该是,若老人家属对交警部门责任认定不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让第三方重新认定交通事故的责任。若复议定下来仍是车主无责,那就应该是老人的责任了。你再不满意的话,也可以将监控视频发到网上,让网友们来评评理到底是谁的错。
其次,就算交警认定下来车主无责,也并非他什么都不赔的。从中国现行的法律来看,车辆与非机动车及行人相撞造成严重事故,除非碰瓷,否则即便车主无责,在民事责任上大多都会让车主赔偿。
是的,在相撞的一瞬间,由于一方是铁一方是肉,电瓶车和行人为弱势群体;所以大部分情况下,在民事判决中车主就变成了弱势。即便车主无责,许多时候也会在民事上赔钱的。(这是潜规则,没办法)
老人那方家属的心情我可以理解,但是以命抵命显然不合理。你们完全可以民事起诉车主,然后等待判决。我说了,根据中国的特色法律,只要不碰瓷,基本会判赔给你钱的。而且根据求助的态度,我认为他们也愿意赔偿部分金额。
但是,人家一老老实实机动车主的儿子,和案件并不相关。而你们却不走法律程序,一群人连续半个月没日没夜地骚扰他。
老实人招谁惹谁了?
5
在一个正常的国家,无论什么事件发生后,我们应该先探究真相、理清责任、走司法程序、最终认定刑责、赔偿与善后。这才是法治社会、发达社会、文明社会。
而不是没看管好孩子失足死了,先把锅全扔在销售身上;
不是孩子掉入洪水,怪警察不跳下去救;
不是真相未清楚前,先去抹黑和谩骂受害者林爸;
不是在公开事实前,先去篡改消防记录和跑来微信删帖;
不是在证据确凿后,不走司法程序,偏跑去车主儿子的家中整日整夜堵门敲门无理取闹!
老实人到底招谁惹谁了???
完
附上林爸最新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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