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贵州省、贵阳市疫情防控政策规定,结合本院工作实际,现将本院诉讼服务中心疫情防控措施调整通告如下:
一、即日起前来本院现场办理诉讼事务的人员,需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扫描场所码,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提供72小时内(随省疫情防控政策动态调整)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返)筑人员还需符合贵阳市关于来(返)筑人员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二、如贵州省疫情防控政策发生变化,本院诉讼服务中心疫情防控措施将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三、提倡线上办理,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贵州”微信小程序等线上渠道办理网上立案、诉讼事务等。如不方便线上办理,也可通过邮寄方式向本院提交有关材料。若有疑问,可拨打本院12368诉讼服务热线。
因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本院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将尽全力做好诉讼服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各项诉讼权利。
2022年10月11日
来源:省法院立案庭
审核:赵映、金晶 |编辑:沈重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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